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早在2020年上半年,在山东省能源局组织的一场会议上,当地一些“叫得上号”的新能源企业悉数到场。山东省能源局人士表示,山东电网的调峰功能已经急剧恶化,当下迫切要解决的是电网不稳定、不平衡的问题。
其解决方案,正是“新能源+储能”。
不久之后,2020年6月5日,国网山东发布要求,2020年山东参与竞价的光伏电站项目,“储能配置规模要按项目装机容量的20%考虑,储能时间2小时”。
2021年2月,山东省能源局印发的《2021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再度明确,“新能源场站原则上配置不低于10%储能设施”,措辞更加强硬。
为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发展,自当年12月起,山东陆续出台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和容量补偿等相关政策,比如允许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容量在山东省范围内租赁使用,获得容量租赁收益;对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按2倍标准给予容量补偿,示范项目可以获得相应的容量补偿收益等。
2022年底,《山东省新型储能工程发展行动方案》正式印发。其中明确,山东将着力构建“一带、两城、三区、N基地”发展格局,包括:打造“储能+海上新能源”应用带,建设济南、青岛储能示范城市,构建鲁北、鲁中、鲁西多个储能重点区,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产业基地,实现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
图片来源:《山东省新型储能工程发展行动方案》
方案还定下目标:到2023年底,山东全省新型储能规模达到200万千瓦以上;2024年,达到400万千瓦;2025年,达到500万千瓦左右。
如今,2023年还未过半,“200万千瓦”的目标已提前达成。
山东省电力行业协会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底,山东电网并网新型储能规模达到201万千瓦,位居全国首位,同比增长160%,其中化学储能200万千瓦、压缩空气储能1万千瓦。目前,山东电网并网新型储能设施包括65座化学储能电站和1座压缩空气储能电站。与此同时,通过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山东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大幅提升:2022年全年累计减少弃风弃光电量3.6亿千瓦时,可满足68万户居民家庭1个月用电需求。
原标题: “新能源+储能”,山东正在抢占万亿级风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