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就光伏项目用地的咨询进行了回复,详情如下:
咨询内容: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文件要求,光伏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可使用覆盖度低于50%的灌木林地。但现在三调数据和林保数据不一致,实际使用要依据三调的灌木林地图斑,还是林保数据的灌木林地图斑,请予以明确。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回复内容: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要求,林地范围以“三调”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确定,但林地类型及主要属性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为准。“三调”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新进林地,尚未纳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范围的,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现地调查结果确定。
原标题:山西:光伏用林“三调”与林保数据冲突,以现地调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