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国家能源局批准《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等310项能源行业标准。将于11月26日实施。
《导则》用于指导新能源基地跨省区送电配置的新型储能规划,明确相应的技术原则。明确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的新型储能将主要用于调峰操作,主要考虑布局在输电通道送端,分为集中布置和分散布置两种类型。其中分散布置站址主要考虑新能源场站或新能源汇集站,集中布置主要配置在枢纽变电站或外送通道换流站。
其中指出,储能的配置规模应综合考虑配套支撑电源的调峰能力和其他调控手段后,计算分析确定。其中,配套支撑电源包括煤电、气电、水电、抽水蓄能等。其中最小技术出力煤电按不高于30%额定功率,抽水蓄能按200%额定功率确定调峰能力。
在方案经济性方面,方案经济比较应考虑新能源基地送电对新型储能的需求以及新型储能规划的全生命周期内的投资费用、储能调峰、送端新能源电量增加、受端容量替代等直接和间接效益。宜采用年费用评估或收益/成本评估等方法分析新型储能规划期内的经济效益,选择规划总体月标最优的方案。
新型储能方案经济比较应在技术方案优选基础上进行,方案经济比较应统筹考虑送电通道配套电源、储能、汇集及外送线路的经济性,综合评估新型储能规划方案的经济性,对各备选方案进行经济分析和效果评价,为新能源基地送电方案的优选及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原标题:《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将于11月26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