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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能源监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并网运行有关监管要求的通知》
日期:2016-03-0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ev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近日,为进一步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加快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华东能源监管局向安徽、上海两地电网企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并网运行有关监管要求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工作监管力度,确保光伏发电项目有效实施。

通知要求,电网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流程和制度,规范相关工作标准;无歧视开放光伏发电市场,电网企业不得无故拒绝光伏发电并网申请,不得拒绝或拖延应由电网企业出资建设的接入工程及相关工程;电网企业应确保光伏发电电量优先上网,全额收购上网电量,按规定及时支付发电电费和国家相关补贴的转付工作;电网企业应建立光伏发电的监测、统计、信息交换和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定期向华东能源监管局报送相关信息,发电运营主体应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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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东能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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