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方式
在各县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市抽集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分组交叉入户调查,设备及安装工程对比,查阅资料,观看网络,讨论座谈等方式,实地抽查工作完成情况,总结评比试点工作及成效。
四、组成验收组
由市扶贫办国际合作处组织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分组到奉节、巫山、巫溪等三县实地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三县扶贫办统筹安排好受检工作,搞好自查总结,认真总结交流项目经验与完善措施。
2.请落实参检人员,联系本县发改、经信、电力、设备供应厂商等部门和单位抽选四人,并将人员名单于3月1日前传市扶贫办国际合处。
3.按《关于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检查验收的预备通知》要求,提交《重庆市2015年光伏扶贫试点项目户统计表》。
特此通知
附件:参检人员回执表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