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晨阳介绍了新疆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截至2023年4月底,新疆电网调度口径已建成新能源规模4463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37.8%;其中2023年1—4月新增并网新能源规模376万千瓦,占已建成新能源规模的8.4%,新能源建设由快速布局推进阶段转入加速建成并网阶段。已集中建成哈密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及准东、达坂城、百里风区等10余个百万千瓦级新能源集聚区。
目前,新疆在建新能源规模超7000万千瓦,持续加快建设准东、哈密北、南疆环塔、若羌等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为能源结构持续优化,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助推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另外,在新能源项目建设推进上,李晨阳表示,今年以来,自治区以新增负荷为支撑、就地就近消纳为重点、系统调节能力为依托,研究制定了推进新能源及关联产业协同发展、加快推动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新型储能配套政策、做好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等政策文件,推动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调节侧系统协调发展。
一是坚持源荷一体发展。积极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引进落地玄武岩纤维、生物质须晶、人工钻石、刚玉、纳米微晶板等新材料产业,围绕优质增量负荷布局新能源项目,通过绿电替代,推动新能源与储能、CCUS、煤化工、石油化工、电动汽车、新材料等产业集群耦合联动发展,积极扩大新能源制氢示范规模,大力培育本土光伏硅基、风电及输变电装备研发、生产、配套组件、运维服务等上下游全产业链,形成以负荷带动电源、创新链带动产业链的循环互促模式。
二是坚持源网同步推进。目前,我区在积极争取建设疆电外送第三通道、第四通道、若羌—青海花土沟750联网工程,不断提升新能源跨区域配置消纳能力的同时,立足畅通疆内电力系统“毛细血管”,加快建设220千伏和110千伏电网工程127项、新开工70项,争取塔额、克拉玛依、木垒南等一批输变电工程增补纳入国家规划,积极补强全区主干电网,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支撑,努力满足负荷增长需求和新能源汇集送出需要。
三是坚持源储协同布局。立足我区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科学布局抽水蓄能,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阜康抽水蓄能电站年内首台机组并网投用,和静等抽水蓄能站点尽快开工建设。加快储能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保障储能合理投资回报,提高储能收益,着力扩大电化学储能规模,积极推广光热、压缩空气、飞轮等储能新业态,推动新型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等各类场景成熟应用,切实提升电网对新能源接入消纳能力。
另外,李晨阳还介绍了自治区加快推动抽水蓄能和储能的具体举措。其中给予风电光伏市场化布局抽蓄激励支持,项目开工当年承诺年度投资完成2亿元以上,配置抽水蓄能装机规模25%的新能源规模;第1台发电机组并网后,再配置25%的新能源规模。
储能方面,试行独立储能容量电价补偿,在国家出台统一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政策前,对新疆投运的独立储能先行按照放电量实施0.2元/千瓦时的容量补偿,2024年起逐年递减20%直至2025年。
同时,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现阶段执行特殊调用支持政策,对根据电力调度机构指令充电的,按照充电电量予以0.55元/千瓦时的补偿,放电时按照0.25元/千瓦时补偿,获得放电补偿时不再同时享受容量电价补偿;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完善后,独立储能按照相关规则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交易。
发布会全文内容如下: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稿
(2023年6月1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晨阳
各位新闻界的媒体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对自治区新能源开发及项目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我区风、光等新能源资源丰富,是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推进建设的大型清洁能源基地。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7.8亿千瓦,占全国技术可开发量的17%,排全国第二;太阳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1.6×107亿千瓦时,占全国技术可开发量的40%,排全国第一。
“十四五”以来,自治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立足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聚焦着力打造全国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坚定不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抢抓历史机遇期和政策窗口期,创新实施新能源开发推进路径和管理十大机制,实行新能源平价上网目标电价,新能源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截至2023年4月底,新疆电网调度口径已建成新能源规模4463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37.8%;其中2023年1—4月新增并网新能源规模376万千瓦,占已建成新能源规模的8.4%,新能源建设由快速布局推进阶段转入加速建成并网阶段。已集中建成哈密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及准东、达坂城、百里风区等10余个百万千瓦级新能源集聚区。目前,在建新能源规模超7000万千瓦,为能源结构持续优化,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助推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今年以来,为在新能源体系建设上取得新的进展,自治区着力从提升新能源项目科学谋划水平、加大建设推进力度、努力做好前期服务上下功夫,以新增负荷为支撑、就地就近消纳为重点、系统调节能力为依托,坚持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围绕打造“八大产业集群”,坚持多能互补和源网荷储协同推进,加快建设准东、哈密北、南疆环塔、若羌等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和自治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在政策上加大力度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为促进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发展,有效支撑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我区在落实好新能源开发管理十大机制30条措施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配套政策,研究制定推进新能源及关联产业协同发展、加快推动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服务新型储能健康发展、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等4个政策文件,组合发力,更好服务企业谋划布局项目,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是在服务上加大力度支持新能源项目推进。建立新能源项目调度服务机制,及时掌握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持续做好新能源推进工作。建立“一企一专班”联系服务机制,主动对接、靠前服务,扁平快解决项目堵点难点问题。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将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项目推介给相关金融机构,采取贴息等方式,引导推进新能源项目加快建设。强化要素保障,督促企业加大投入,推动新能源项目快审批、快开工、快建设、快并网。
三是在电网配套上加大力度支持新能源项目并网。做好与新能源项目建设配套的750千伏、220千伏等电网工程调规、纳规工作,加快打造环塔里木、准噶尔、南疆兵团、乌昌核心区等750千伏七环骨干网架,建成达坂城—亚中—凤凰—乌北II回等输变电工程,开工塔城—乌苏、甘泉堡等输变电工程,畅通电力系统“毛细血管”,支撑新能源加速规模化发展和高比例灵活性消纳。强化奖惩机制,实行并网领跑者计划,明确建设进度快的项目享受新能源平价上网目标电价政策,且优先支持并网。督促电网企业及时优化新能源配套电网建设方案和投资计划,推动新能源项目与配套送出工程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力争应并尽并,能并快并。
四是在消纳空间拓展上加大力度支持新能源项目建设。坚持系统思维,结合新增消纳负荷、调峰能力建设、“疆电外送”工程实施等,以就地就近消纳为重点谋划布局新能源项目。推动新能源与储能、CCUS、煤化工、石油化工、电动汽车、新材料等产业集群耦合联动发展,形成以负荷带动电源、创新链带动产业链的循环互促模式。建立健全储能价格机制,创新储能管理模式,着力扩大电化学储能规模,积极推广光热、压缩空气储能、飞轮等新型储能,加快储能规模化多元化多途径发展。加快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力争年内阜康抽蓄电站首台机组并网运行。不断拓展新能源消纳空间,提升新能源友好涉网水平,为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奠定扎实基础。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下面,我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大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材料
(2023年6月1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1.记者:李晨阳局长,您好,我是新疆日报的记者,新能源项目建设事关全区绿色低碳转型,用能结构调整及产业发展全局,请问今年自治区在新能源项目建设推进上有哪些特点?谢谢!
李晨阳局长:感谢您的提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能源发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指出要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是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集中力量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抓手,是落实“双碳”战略、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必然要求,是打造全国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关键一招,对于紧贴民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去年以来,我区抢抓历史机遇期和政策窗口期,实施新能源开发七条路径和管理十大机制,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截至2022年底,我区新能源装机规模4086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35.8%;新能源发电量775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17.5%。我区新能源产业从“十四五”初的快速布局阶段转入加快建设阶段,产业基础不断夯实。今年以来,自治区在全面梳理新能源项目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系统思维,以新增负荷为支撑、就地就近消纳为重点、系统调节能力为依托,研究制定了推进新能源及关联产业协同发展、加快推动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新型储能配套政策、做好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等政策文件,推动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调节侧系统协调发展。
一是坚持源荷一体发展。我区新能源基地化、规模化开发,要以新增负荷为支撑、就地就近消纳为重点、系统调节能力为依托。我们将充分发挥区域新能源资源优势,以资源换产业、以产业促发展。积极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引进落地玄武岩纤维、生物质须晶、人工钻石、刚玉、纳米微晶板等新材料产业,围绕优质增量负荷布局新能源项目,通过绿电替代,推动新能源与储能、CCUS、煤化工、石油化工、电动汽车、新材料等产业集群耦合联动发展,积极扩大新能源制氢示范规模,大力培育本土光伏硅基、风电及输变电装备研发、生产、配套组件、运维服务等上下游全产业链,形成以负荷带动电源、创新链带动产业链的循环互促模式。
二是坚持源网同步推进。目前,我区在积极争取建设疆电外送第三通道、第四通道、若羌—青海花土沟750联网工程,不断提升新能源跨区域配置消纳能力的同时,立足畅通疆内电力系统“毛细血管”,加快建设220千伏和110千伏电网工程127项、新开工70项,争取塔额、克拉玛依、木垒南等一批输变电工程增补纳入国家规划,积极补强全区主干电网,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支撑,努力满足负荷增长需求和新能源汇集送出需要。强化奖惩机制,实行并网领跑者计划,明确建设进度快的新能源项目享受新能源平价上网目标电价政策,且优先支持并网。探索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合作新模式,出资共同建设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力争有效缩短电网建设周期,满足新能源并网需求。
三是坚持源储协同布局。为克服新能源出力波动性、间歇性给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带来的影响,保障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接入,提高新能源友好涉网水平,加大力度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设施布局建设,努力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保障安全稳定运行。立足我区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科学布局抽水蓄能,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阜康抽水蓄能电站年内首台机组并网投用,和静等抽水蓄能站点尽快开工建设。加快储能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保障储能合理投资回报,提高储能收益,着力扩大电化学储能规模,积极推广光热、压缩空气、飞轮等储能新业态,推动新型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等各类场景成熟应用,切实提升电网对新能源接入消纳能力。根据全区新能源项目推进、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需求,制定实施储能年度建设方案,进一步整合优化储能布局和建设时序,促进新能源与储能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谢谢!
2.记者:李晨阳局长,您好,我是兵团广播电视台的记者,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对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意义重大。请您介绍一下自治区在加快推动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谢谢!
李晨阳局长:感谢您的提问!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以二十大报告“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系统”为目标,在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接入电力系统背景下,注重新能源和调峰能力协调发展,聚焦抽水蓄能清洁、绿色、低碳、灵活、有公共调节能力特点,围绕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要求高、审批程序多,建设周期长等发展难点,主要从两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方面是科学合理优化前期。实行最大程度函告审核、最快速度并联审批、最优限度容缺受理,优化前期工作。优化前,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审查后再核准时间周期约24个月;优化后,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过程中,同步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移民安置规划审核意见即可申请核准,核准周期力争控制在16个月,压缩核准时间约8个月,极大压缩前期工作周期,加快抽水蓄能建设进程。另一方面是加大支持力度。包括:给予前期工作财政资金支持,2023年度,对完成核准手续办理并获得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的抽水蓄能项目,将奖励项目所在地、州、市前期费100万元。给予风电光伏市场化布局激励支持,项目开工当年承诺年度投资完成2亿元以上,配置抽水蓄能装机规模25%的新能源规模;第1台发电机组并网后,再配置25%的新能源规模。完善价格支持政策,以竞争性方式形成电量电价,抽水蓄能容量电价对应的容量电费由电网企业支付,纳入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加大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对抽水蓄能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抽水蓄能建设,推进抽水蓄能规模加速发展壮大,有效服务我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谢谢!
3.记者:李晨阳局长,您好,我是新疆广播电视台的记者,储能项目建设是在新能源大规模发展趋势下增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重要途径,请您介绍一下自治区支持储能健康有序发展方面有哪些政策。谢谢!
李晨阳局长:感谢您的提问!为推进新型储能发展,解决储能充放电成本较高、市场主体激励不足的问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配套政策的通知》。此次出台的配套政策包括一个协同机制、四项激励政策、三项配套措施。一个协同机制,即优化储能与新能源协调机制,鼓励发展多种技术方式的新型储能,定期测算分地区储能建设规模需求,合理确定储能区域布局和投运时序,制定年度储能建设方案。四条激励政策:一是完善新型储能市场价格机制,鼓励储能以独立身份参与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或现货交易,独立储能放电时作为发电市场主体参与中长期交易,充电时视同电力用户执行峰谷电价政策,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二是试行独立储能容量电价补偿,在国家出台统一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政策前,对我区投运的独立储能先行按照放电量实施0.2元/千瓦时的容量补偿,2024年起逐年递减20%直至2025年。三是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现阶段执行特殊调用支持政策,对根据电力调度机构指令充电的,按照充电电量予以0.55元/千瓦时的补偿,放电时按照0.25元/千瓦时补偿,获得放电补偿时不再同时享受容量电价补偿;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完善后,独立储能按照相关规则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四是建立共享储能容量租赁机制,鼓励新能源企业以共建、租赁的形式实现配置储能需求,支持共享储能项目通过出售、租赁等共享服务回收建设成本。三项配套措施分别是,加大分时电价实施力度、健全储能灵活调度管理机制、提高独立储能设施利用效率。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推进上述政策措施落地,为储能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最大限度发挥储能综合效用。
谢谢!
4.记者:王宏飞党组成员,您好,我是中新社的记者,近日自治区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及关联产业协同发展的通知》,规定市场主体可以通过购买“绿证”补齐可再生能源消纳任务量。请问“绿证”对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是什么?谢谢!
王宏飞党组成员:感谢您的提问。绿色电力证书我们一般简称为“绿证”,是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所发绿色电力的电子凭证。2022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统计局、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将“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认定的基本凭证。
一般来说,1个“绿证”对应1000度可再生能源电量,每一张绿证的产生或交易,就意味着有1000度绿色电力已经发电上网或者被电力用户消费。因此,“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电量绿色属性的证明,也是认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进行绿色电力生产和广大电力用户进行绿色电力消费的唯一凭证。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证”的核发和交易对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通过出售“绿证”,发电企业可以在基本电能量价值以外获得绿色环境收益,有利于通过市场行为调动广大投资主体建设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积极性;二是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利用。目前,我区可再生能源发展已经进入新阶段,风电和光伏发电的总装机超过全疆电源总装机的三分之一,拓展“绿证”核发和交易范围,配合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制度,从用户侧扩大绿色电力的消费份额,可以更好地促进可再生能源高水平消纳利用;三是有利于引领绿色消费。现在,内地一些有环保意识的跨国企业已作出100%使用绿色电力的承诺,部分国家也对进出口贸易商品的绿色电力消费情况提出了要求。所以购买“绿证”,并以此来证明绿色电力消费,也是国际通行的体现环保贡献的重要途径。
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绿色电力证书制度,明确绿证的权威性、唯一性、通用性和主导性,拓展“绿证”核发范围和交易市场。我办会同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在《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及关联产业协同发展的通知》中又一次明确“通过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超额消纳量和绿证补齐目标任务”,也是为了进一步推广“绿证”和绿电交易,引导自治区电力用户扩大绿色电力消费,为促进新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动全社会更好消费绿色电力发挥更大的作用。
谢谢!
5.记者:李渝总工程师,您好,我是乌鲁木齐晚报的记者,自治区大力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请您介绍一下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在新能源接网服务方面有哪些重点举措?谢谢!
李渝总工程师:感谢您的提问!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把服务好新能源发展作为公司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全面做好新能源接网服务,2022年至今已累计完成新能源接网审批4563万千瓦。一是建立网源高效协同服务新能源发展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厂网座谈会,了解掌握发电企业项目建设进度,公布新能源发展空间,形成网源高效协同的新能源发展局面;二是优化工作流程,高效服务新能源接网审批,建立省、地两级协同联动机制,主动靠前服务,提前介入、提前商定接网技术方案,同时将新能源并网环节由原来34个压缩到19个,进一步提升了审批效率;三是全面应用新能源云平台,实现新能源项目接网申请线上报、限时受理、全过程跟踪,大大提高了电网公司与电源企业的沟通效率;四是充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全面加强新疆骨干网架规划建设,紧抓国家“十四五”中期电网滚动调整契机,推动750千伏木垒南等项目纳入国家电力规划。
谢谢!
原标题:新疆发改委:已建成哈密、准东等10余个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