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是抽水蓄能等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黄金时期,项目建设将助推经济可持续发展。2023年6月6日获悉,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推动抽水蓄能高质量发展。
《通知》主要从合理优化前期、加大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15条工作措施,着力破解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要求高、审批程序相对较多、建设周期长等推进难题。
在合理优化前期方面,实行最大程度函告审核、最快速度并联审批、最优限度容缺受理。优化后,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过程中,同步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移民安置规划审核意见即可申请核准,核准周期力争控制在16个月,压缩核准时间约8个月,极大压缩前期工作周期,加快抽水蓄能建设进程。
给予前期工作财政资金支持,2023年度,对完成核准手续办理并获得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的抽水蓄能项目,将奖励项目所在地、州、市前期费100万元。给予风电光伏市场化布局激励支持,项目开工当年承诺年度投资完成2亿元以上,配置抽水蓄能装机规模25%的新能源规模;第1台发电机组并网后,再配置25%的新能源规模。完善价格支持政策,以竞争性方式形成电量电价,抽水蓄能容量电价对应的容量电费由电网企业支付,纳入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
原标题:新疆:15条措施加快抽水蓄能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