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扬州市广陵区二期14.22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E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
2.2 规 模: 华能扬州市广陵区二期14.22MW屋顶分式发电项目由华能扬州广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利用位于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内的江苏壮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扬州江洲船用电器有限公司、扬州恒润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二期)等公司屋顶等布置光伏组件。本工程直流侧装机容量14.22045MW,交流侧装机容量11.108MWp;其中0.4kV电压等级并网光伏系统直流侧共2.21285MW,交流侧1.7MWp。10kV电压等级并网光伏系统直流侧共12.0076MW,交流侧9.408M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2.3 标段划分: 华能扬州市广陵区二期14.22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EPC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江苏省扬州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不超过95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暂定于2023年7月18日开工,2023年10月20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
2.6 招标范围: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利用江苏壮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扬州江洲船用电器有限公司、扬州恒润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二期)共三家分布式光伏工程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可研、勘察、设计、接入系统、对侧间隔改造;屋顶彩钢瓦更换及防腐;屋顶载荷校核、房屋加固设计、房屋加固施工、房屋安全性鉴定;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投产、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含水保、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一体化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行政审批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容量不低于20MWp(其中一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2MWp)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E)和施工业绩(C),或累计容量20MWp(其中一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2MWp)以上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证明文件,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分包业绩无效);
(4)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明文件(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需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不超过2家。
(6)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5261.4万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6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6月12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扬州市广陵区二期14.22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EPC项目标段包1"售价:2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15时3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6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科创园3号楼
联 系 人:郑雪
电 话:13813816052
电子邮件:96261133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张策
电 话:4000101086转8102
电子邮件:pgzc1991@163.com
原标题:招标 | 华能扬州市广陵区二期14.22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EPC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