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上午,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苏州市调研外贸工作,并主持召开部分重点企业外贸工作座谈会。其间出席方有六个行业的龙头企业代表,光伏代表---阿特斯公司也在列。
阿特斯的汇报内容:2015年,阿特斯完成了年初设定的“营业额和出口双增长”目标,总销售额达到了22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近15%。去年年初,该集团也斥资约16.6亿元从日本夏普手中,成功收购美国最大的光伏电站开发商RecurrentEnergy公司,阿特斯强调“这是中国光伏企业最大的海外并购案之一”。(确实很大手笔,花了16亿元。。。)
笔者对数字其实并没什么兴趣,但这段话中有一处十分值得探讨的地方,上述这桩收购,是否真的能被称之为“中国企业的出海收购案”呢?(“出海”这一说法最近一段时间特别热,如中国化工正在全力拿下先正达就是一例,其他的公司并购案也不胜枚举)。
相关资料显示,阿特斯自2001年以来,为全球客户在住宅、商用、工业等领域提供太阳能光伏及应用产品;同时它也为汽车行业、通讯行业等特殊市场,提供太阳能光伏产品的解决方案。它在华有一系列的企业,包括:常熟阿特斯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阿特斯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阿特斯光伏电子(常熟)有限公司(下称“阿特斯常熟”),法人代表都是瞿晓铧。
以阿特斯常熟为例,其成立于2001年11月23日,营业期限至2021年11月22日,注册资本1590万美元。请注意,该企业的股东叫做“阿特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阿特斯中国”),股东类型为“外商投资投资性公司。”那么你可以这样理解,阿特斯常熟是一家外商在华的所投企业。
接下来看看阿特斯中国。它的股东是“阿特斯太阳能有限公司”(Canadian Solar Inc.下称“阿特斯”),还是一家外国企业。这一外国企业股东是何许人士?其实它就是纳斯达克上市公司阿特斯,又称“CSIQ”。
对于阿特斯的“外商”身份,苏州当地非常清楚。2012年4月,多家新闻网站转发了一篇名为《苏州外企总量破1.5万户 大型外企增资加速》的文章。该文指出,“近年来,苏州市新设外资中服务业项目占比逐年上升。今年一季度新设外资中,生产制造业项目占整个新设项目总量44%,较前几年有所上升;注册资本占比高达81%,上升幅度更大。其中有个特点引人关注:半数以上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如扬子江工程装备、阿特斯太阳能等。苏州工商局相关人士认为,这些项目的落户,将加速苏州制造产业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