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种政商关系复杂,与“出事”官员有牵连的企业
政商关系导致企业死亡,这在近年的能源行业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可以说,目前过去几年里,
光伏产业正在由一个野蛮、无需生长的状态进入到新的规则和法制秩序的状态。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企业磕磕碰碰在所难免,能够做到“毫发无损”的人并不多。
在中国,大大小小的官员都可以叫政治家,大大小小的老板也都被叫做企业家,政商关系就演化成领导和老板的关系。光伏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各个层级政府部门和官员的支持。但事物都有两面性,大型光伏项目投资金额巨大,涉及招投标事项多。在持续的“反腐风暴”下,电站投资、工程服务类等光伏企业很容易被卷入。即使是业务非常优秀的企业,一旦东窗事发,要么委曲求全、息事宁人,要么被人到处告状,此起彼伏,四面楚歌,直至倒闭。
著名企业家冯仑说得有意思:民营企业有很多“两院院士”,一进法院、二进医院。“我们时常想起他们为什么会牺牲,除了他们自己不注意身体,更多的是因为其他的社会原因、制度原因、体制原因。”这样的话,在光伏产业中也同样适用,在一个愈发成熟的产业和市场中,过分迷恋政商关系和各种社会关系的光伏企业,危险随时可能爆发。
第六种因“集资”问题而暗藏风险的企业
光伏企业在过去三四年中,资源尤其是资本的资源非常短缺。因为国有经济占了大部分的信贷资源,所以民间资本没有来路,于是就出现了集资。按企业家冯仑的观察,民营企业配置资本资源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靠权力杠杆来配置资源,二是用市场的方法配置资源。再一种则是靠地缘、亲缘和血缘关系集资。过往的历史证明,真正在集资上死掉的大部分是草根民营企业家。
延伸到光伏产业中亦是如此,一些企业加不懂发行股票,只能靠地缘、亲缘和血缘关系集资。这种集资方法非常粗糙和简单,也忽视了基本的法律约定。如果你没有配置资源的特权,又没有市场配置资源的经验、知识和能力,就只好走民间的集资路线,那么当法律过于严苛的时候,就容易出状况,被冤死或者误伤,于是走向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