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自发自用”,则电价为售电价格、国家电价补贴价格之和。根据四川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项目电价采用一般工商业电价最高,为0.7986元/kWh,项目装机容量为1MW,单位造价为8200元。依据以上条件测算,项目融资前税前收益率在10.69%之间,投资回收期在8.51年之间,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具体见下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3]1381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等有关规定,光伏项目由各地方政府进行备案。
2015年4月,四川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15]211号),进一步明确大型光伏电站建设流程,投资商将光伏项目前期资料报送各市级主管部门后,由市级主管部门报送省能源局,省能源局安排专家封闭评审后,根据项目成熟程度提出拟建项目名单,省能源局根据拟建项目名单进行统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