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 » 正文
 
江西太原2016年光伏上网标杆电价为0.98元/KW 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
日期:2016-02-0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ev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企事业单位、个人利用建筑物屋顶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选择两种模式备案。对于我市来说,今年上网标杆电价确定为0.98元/千瓦时(含税)。

企事业单位、个人利用建筑物屋顶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以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

“全额上网”项目的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收购。选择“全额上网”模式,项目所有者要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备案,并不得再变更回“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按资源区确定。在我省,大同、朔州、忻州3个市属于Ⅱ类资源区,今年电价确定为0.88元/千瓦时(含税);包括我市在内的8个市属于Ⅲ类资源区,今年电价确定为0.98元/千瓦时(含税)。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www.whereislife.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太原晚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