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企事业单位、个人利用建筑物屋顶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选择两种模式备案。对于我市来说,今年上网标杆电价确定为0.98元/千瓦时(含税)。
企事业单位、个人利用建筑物屋顶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以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
“全额上网”项目的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收购。选择“全额上网”模式,项目所有者要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备案,并不得再变更回“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按资源区确定。在我省,大同、朔州、忻州3个市属于Ⅱ类资源区,今年电价确定为0.88元/千瓦时(含税);包括我市在内的8个市属于Ⅲ类资源区,今年电价确定为0.98元/千瓦时(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