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市场 » 正文
 
【深度】中国分布式光伏市场究竟还需要哪些因素来完善?
日期:2016-01-2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luyuli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三、中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有关政策

国务院分别于2012年12月和2013年6月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与举措,把积极开拓国内光伏应用市场,着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作为一项重要措施,鼓励工商业厂房、家庭、社区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把扩大分布式光伏作为扩大光伏应用范围,拓展国内市场的重要抓手。

随后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中提出了“大力开拓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优先支持在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依托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建设10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1000个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小镇及示范村”等开拓光伏应用市场的举措。

随后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陆续制定了配套政策文件,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破除分布式光伏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阻碍。

2013年7月,财政部出台《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建立中央财政按季向电网企业拨付补贴的机制,确保国家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项目单位。同年11月,财政部出台《关于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征政府性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103号)。

2013年8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51号),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由0.8分/KWh提高至1.5分/KWh,扩大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规模。

同时发布了《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按光伏电站资源和建设条件制定了三类区域的标杆上网电价,对分布式光伏发电按全电量补贴0.42元/KWh,明确上网价格和补贴执行时间为20年。

国家能源局对分布式发电接入电网的电压等级、服务程序等提出要求,建立国家规划和年度规模指导下的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机制(具体项目由省级及以下能源主管部门采取备案方式)出台《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国能监管〔2013〕459号),做好对光伏发电量收购与补贴发放的后续监管工作。

2013年9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66号),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对分布式光伏发电提供免费接入、免费安装计量装置等便利,简化电网接入审批流程,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建立了服务分布式光伏发展的工作机制。

2013年8月,国家开发银行会同国家能源局出台了《关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金融服务的意见》(国能新能〔2013〕312号)。

推动地方政府在试点地区成立以企业信用为基础、以市场化方式运作、具备借款资格和承贷能力的融资平台,由开行对分布式光伏提供融资支持,同时提供以中长期贷款为主,短期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为辅的多元化信贷产品,给予贷款条件优惠等。

四、分布式光伏的商业模式

目前,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商业模式主要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工业园区集中开发模式、小型建筑与户用模式、能源服务公司模式、融资租赁模式等。与分布式示范园区建设相匹配的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工业园区集中开发模式、融资租赁模式。

在各种模式中,业主、设备供货商、EPC承包商、运维商、服务方可以是同一家企业,也可以是通过商业合同相互关联的不同的企业,商业模式可以多样化,金融机构可以多角度提供服务,因此,商业模式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与开拓性。从目前的发展情况看,构成分布式光伏发展的商业体系比较完善,部分模式已成功实践。

以合肥高新区的分布式光伏示范区模式为例。示范区规划建设1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建设32MW,竣工总投资约2.6亿元,投产后能满足园区企业的一般性用电需求,经济与社会效益显着。

该项目由苏美达集团与阳光电源集团共同开发与投资,是全国首批分布式光伏示范区之一。项目建成后主要为园区16家大型耗电企业提供电能。

项目所在工业园区成立了园区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的开发协调机构(园区管委会),负责协调发电企业与园区用能企业签订屋顶协议与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与园区所属电网公司签订余电上网收购协议。

在此模式下,业主获得电费与补贴收入,用电企业享受优惠电价与节能效益,园区管委会负责协调屋顶与并网接洽并收取少量手续费,促进协议的签订和项目的正常运营,实现了多方共赢。本项目业主方集开发商、设备供应商、EPC承包商为一体,有利于发挥组织与协调优势,减少商业与操作风险,在简化商业模式的同时,促进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等设备的消纳,形成多方互惠共赢的商业化运作模式。表2列出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参数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

5(2)

 
6(2)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www.whereislife.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开发性金融研究作者:赵恕 谭再兴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