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储能是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对于推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关键作用。近日,记者从广西发展改革委获悉,该委近日印发《广西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十四五”时期,南宁市计划优先在东部、西北部、城区布局,建设45万千瓦新型储能,建设规模位居全区第二。
新型储能是指除抽水蓄能以外的多种储能,技术形态主要包括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以及氢(氨)储能、热(冷)储能等。通俗来说,新型储能储能原理类似于“超级充电宝”,可以将光伏、风电等新能源设施发的电储存起来,方便随时使用。
目前,广西新能源发展按下“加速键”,预计“十四五”时期全区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将分别新增不低于1800万千瓦、1300万千瓦。新型储能对提升我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顶峰能力、应急备用能力、运行效率、安全稳定水平具有重要支撑作用。根据《规划》,计划到2025年,广西将实现新型储能由示范应用进入商业化应用初期并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全区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300万千瓦左右,其中集中式新型储能并网装机规模不低于200万千瓦。
《规划》提出,在南宁横州市、崇左等建设一批风光储能配套项目。鼓励开展“风光火储”“风光水储”等一体化示范。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玉林等具备条件的内陆地区或内陆火电机组既有厂址,探索试点建设装机规模30万千瓦及以上或时长4小时及以上的大型新型储能调峰电站。
同时,广西将新型储能产业作为发展重点方向,着重发展以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氢燃料电池为主的新材料、关键零部件、高效电池组和成套装备。在南宁、柳州、玉林、钦州等设区市建设一批储能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在南宁、桂林等地区探索依托钒矿资源发展全钒液流电池产业链。
在创新新型储能商业模式方面,《规划》鼓励建设集中共享新型储能项目,建立健全新型储能容量租赁机制;鼓励通过“容量租赁费+电力辅助服务收益”模式疏导新型储能成本,积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共享储能商业模式。
原标题: 广西:鼓励通过“容量租赁费+电力辅助服务收益”模式疏导新型储能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