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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率”协同,让新能源“立”起来
日期:2023-05-0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qianjiao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未来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对电力系统消纳能力的影响将逐步进入“临界点”,继续维持其高利用率水平将面临巨大挑战。

设定过高的利用率消纳目标,片面追求完全消纳,将极大提高系统备用成本,既不经济,也将限制新能源发展。

适度降低新能源利用率水平,有利于扩大新能源发展空间和装机规模、发电量双提升。结合新能源资源禀赋和系统消纳条件,需积极探索树立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的理念。

《中国能源报》记者近日参加不同行业会议,业内专家不约而同提出,我国能源电力结构偏煤、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偏弱,要推动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并替代高碳能源难度较大,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重点是解决“立” 的问题。

在业内专家看来,随着新能源渗透率持续提升,继续维持高利用率,在技术和成本上都存在巨大挑战。解决好新能源“立”的问题,要从全社会电力供应成本角度出发,树立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理念,做好“量率”协同治理。

■■构建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进能源革命,需要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必然需要大规模高质量发展新能源。按照《“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到2025年,我国风电和大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国网能源研究院研究指出,预计2030年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达 15亿-18亿千瓦,超过煤电成为第一大电源;预计 2060 年,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达40亿-50 亿千瓦,装机占比接近2/3。

国家能源局监管总监黄学农日前在2023中国国际清洁能源博览会上表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与核电装机达12.7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49.5%,2022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7万亿千瓦时,占全国发电量的31.3%,可再生能源已成为我国新增发电量的主体。“展望未来,我国需要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不断完善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推动用能方式绿色转型,更大幅度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国网能源研究院能源电力碳达峰碳中和路径研究攻关团队认为,目前我国在装机规模等重要指标上世界领先,解决好新能源 “立”的问题,必须考虑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统筹协调发展和利用好各类能源,走出一条立足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的高质量协同发展之路。

“能源电力碳达峰碳中和需要坚持先立后破,新能源‘立’的问题必须着眼产业优化升级,在经济社会整体中加以考量。”国网能源研究院战略与规划研究所所长鲁刚近日在能源电力碳达峰碳中和与中国式现代化研讨会上表示,未来有三方面趋势需注意,一是西部地区的发展趋势是绿电先行,产业跟随,发展过程中需综合权衡考虑西部新能源发展与产业西移;二是全国逐渐形成以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海上风电,以及西部北部集中式绿电开发相结合的绿电发展格局;三是远期不能单纯考虑电力系统,也要考虑依靠碳循环经济、跨系统实现新能源消纳。

■■新能源利用率并非愈高愈好

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水平消纳,利用率已成为衡量新能源治理成效的“晴雨表”。据了解,我国新能源利用率连续多年保持在 95% 以上,在大规模发展的同时实现了高水平消纳利用。

但需要注意的是,未来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对电力系统消纳能力的影响将逐步进入“临界点”,继续维持其高利用率水平将面临巨大挑战。业内人士指出,若不采取其他措施,“十四五”新能源利用率将呈现下降趋势。以国家电网区域为例,若2025年新能源装机规模较“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增加30%,其利用率将从95%降至90%左右。

“利用率管控目标将影响可接纳的新能源发展规模、系统灵活资源需求和电力供应成本。”鲁刚表示,“设定过高的利用率消纳目标,片面追求完全消纳,将极大提高系统备用成本,既不经济,也将限制新能源发展。”

上述研究攻关团队也认为,适度降低新能源利用率水平,有利于扩大新能源发展空间和装机规模、发电量双提升。结合新能源资源禀赋和系统消纳条件,需积极探索树立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的理念。从系统全局出发,新能源消纳水平理论上存在总体最经济的“合理值”。新能源“合理利用率”可定义为使全社会电力供应成本最低的新能源利用率水平。按照系统观念优化,部分地区需要降低新能源利用率目标水平,部分地区需要提高利用率目标水平。

《中国能源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国际上对“合理利用率” 的定义并不统一,尚未有国家公开提出最经济或合理的新能源利用率水平。但总体看,在新能源高渗透率情况下,合理弃电是经济且必要的。

■■因地制宜“立”起新能源

业内人士认为,增强新能源“站立”能力的关键是扩大新能源消纳空间,而新能源高消纳利用又在于电力系统调节资源是否充裕。所以,未来我国应因时因地制宜深度挖掘存量灵活资源潜力,优化增量灵活资源规模结构布局,综合运用各环节灵活资源。

业内专家建议,应在电力系统自身调节资源基础上实现纵向延伸和横向拓展,经济高效地纳入跨系统调节资源。我国电源结构长期偏煤,灵活调节电源比重偏低,抽水蓄能、天然气发电等灵活调节电源比重仅 6%,装机规模不到新能源的1/4,而西班牙、 美国等国家灵活调节电源比重高达 34%、49%,灵活调节电源分别是其新能源装机规模的8.5倍、1.5倍。

因此,结合我国各省资源禀赋差异显著的特点,解决新能源“立”的问题,需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打好消纳组合拳。鲁刚提出,近中期需统筹协调煤电存量资源改造与增量资源建设,并做好煤电与新能源协同规划。中远期,需补齐灵活性调节资源短板,引入电-氢-碳融合循环经济等跨能源品种调节资源,满足电力系统不同时空条件下的调节需求。

原标题: “量率”协同,让新能源“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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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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