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缙云县笕川镇,该镇利用村集体公共建筑屋顶建设了120千瓦小型
光伏电站,总投资108万元,产权归集体所有,发电收入归低收入农户。
笕川镇镇政府将此120千瓦
光伏发电容量分给60户贫困户,户均2千瓦,按年发电1000千瓦时(1元/千瓦时)计算,每户低收入农户可稳定增收2000元左右。
“光伏助农”项目给普通农户带来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光伏助困”项目则为全县年人均收入4600元以下的农户,带来脱贫曙光。
笕川镇的这个光伏发电惠民项目,还在去年11月21日登上了《人民日报》,成为一个全国性的样本。
谢国兴认为,扶贫工作是党和政府需要关注的一项长期工作,而“利用光伏发电扶贫”无疑给扶贫工作带来了一个全新的思路,值得推广。
谢国兴还建议,可以尝试将光伏发电扶贫从户均2千瓦提高到户均3千瓦,按年发电量3000千瓦时计算,这样可保障每户每年有3000元以上的光伏发电收入。
此外,除省扶贫资金扶持发展光伏发电外,还可以按配额制方法,要求地方和在浙中央能源企业支持扶贫光伏发电工程项目,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