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发改价管〔2016〕69号
洛阳市发改委、平顶山市发改委、焦作市发改委、三门峡市发改委,省电力公司、相关发电企业:
宜阳宏聚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等四家光伏发电企业电价申请收悉。按照国家光伏电价政策,现通知如下:
宜阳宏聚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牵羊坡20MW、虎庙山20MW)、中民新能(鲁山)电力有限公司(梁洼20MW、磙子营20MW、马楼20MW)、博爱县亨昱电力有限公司(100MW)、陕县众合新能源有限公司(观音堂马头山19.8MW)等光伏项目,2016年6月30日前依法合规建成并网、按程序申报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后,自机组并网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