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一和标段二要求投标企业电池品牌原厂年产能分别不低于5GWh、2GWh,且均须具有2020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日不小于0.5GWh的电力储能电池供货业绩。
原文如下: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储能电芯规模集中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EE2023-13010
1.采购条件
项目单位为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采购人为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并委托中国电气装备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
3.应答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为准)
4.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以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7日内“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6.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7.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中间人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8.其他要求:
(1)保证对采购人产品信息进行保密;
(2)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不存在未清纠纷;
(3)根据《中国电气装备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二)专用资格要求
原标题:约5GWh!中国电气装备启动规模储能电芯集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