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先行用地顺利通过自然资源部批复,同意先行用地296.8065亩,为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位于石台县仙寓镇、丁香镇,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建筑物构成,投资估算约79亿元。针对项目存在用地面积大、报批时间紧等特点,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要素保障工作专班,提前介入、全程跟踪,积极与部、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对接,争取支持先行用地办理路径。同时,为加快项目先行用地材料报批速度,安排专人全流程跟办,对每一份申报材料进行“保姆式”跟进,确保遇到问题第一时间沟通解决。296.8065亩先行用地于3月31日完成省自然资源厅会签和审查报告出具工作,4月6日完成上报自然资源部审查工作,在4月13日顺利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批。
此次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先行用地申报工作,自然资源部从受理到批复用时仅6个工作日,充分体现了石台县保障项目用地的“石台速度”。下一步,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加强业务指导,加快完成项目正式用地报批工作,为项目依法依规建设创造良好用地环境。
原标题: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先行用地 顺利通过自然资源部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