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湖南地方政策
湖南省2014年底下发了《湖南省关于推进分布式
光伏发电发展的实施意见》,对使用省内生产的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等
光伏组件、未享受中央财政补助且通过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电价补贴,2014年建成投产项目补贴为0.2元/kWh,2015-2017年补贴标准根据成本变化适时调整。
三、经济性评价
湖南省属于太阳能资源一般区域,年满发小时数较低,在900h左右,整体上投资光伏项目收益不高。
1、光伏电站项目
湖南省属于Ⅲ类资源区,对应的光伏标杆电价为0.98元/kWh,假设项目单位造价为8000元,装机容量10MW,年利用小时数需要达到1050小时,在没有政府补贴的情况下,融资前税前收益率方可达到8.12%,满足项目收益需求。如果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为900小时,则单位造价需要降低至6700元左右方可满足8.13%的融资前税前收益率。
2、分布式光伏项目
分布式光伏项目可选择三种模式(国家补贴为20年):如果选择“全额上网”方式,对应的光伏标杆电价为0.95元/kWh;如果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国家给予0.42元/kWh的电价补贴,上网部分按照当地燃煤标杆电价收购;全部“自发自用”,则电价为售电价格、国家电价补贴价格与省级补贴之和。根据湖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当项目电价采用一般工商业电价(0.83395元/kWh)时,项目整体收益最高。
假设项目装机容量为1MW,单位造价为8000元。如果年利用小时数达到1050小时,在政府补贴的情况下,项目融资前税前收益率在8.26%之间,投资回收期在10年之间,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如果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为900小时,则单位造价需要降低至6800元左右方可满足8.15%的融资前税前收益率。
四、备案流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3]1381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等有关规定,光伏项目由各地方政府进行备案。
湖南省光伏项目依据国家要求实行备案制,由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