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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光伏发电板引发的邻里纠纷
日期:2023-04-1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imaran_sxj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该相互谦让、和睦相处,可老田和老张却因为采光问题诉诸法院。

田某与张某系邻居,2022年张某在自家房屋安装光伏发电装置,邻居田某认为张某私自搭建光伏装置影响了自己家的采光,两家多次就此事协商未果,后田某于2023年2月,将邻居张某诉至汾阳法院,要求张某拆除房屋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装置。

李法官接到案件看到起诉状时,陷入沉思,沉思不是因为案情复杂,也不是因为案件难办,而是因为本案中不仅原告和被告是邻居,法官和原、被告也是邻居。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

望尽天涯路


早春二月,冬的寒意还未全消。下了班,李法官匆匆回到家,爬上自家的窑头,望着原告和被告家,心里琢磨着案件怎么往下走。

案件本不复杂,至于是否影响采光,只需委托鉴定中心鉴定,法官根据鉴定中心鉴定结果判决即可。但是高昂的鉴定费和冰冷的判决,只会让原本并无太大矛盾的邻居变成老死不相往来的仇人。本案最好还是协商处理,调解处理矛盾最为合适。

衣带渐宽终不悔

为伊消得人憔悴


不调不知道,一调便知难。原告坚持认为,被告的行为导致自家的采光受到很大的影响,被告则认为,自己在自家窑头建设,根本不会影响到原告。

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为了化解矛盾,法官给二人讲解清朝安徽桐城“千里来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故事。

原告

故事讲的不错,让地就不用了,只要不挡我家光就行!

还让地了,我在自家房顶修个光伏装置还不让!

被告

承办法官说,都是邻居,商量着处理吧,要不下一步还得鉴定,为了这点事还得付鉴定的相关费用。

原告

不用鉴定,你判吧,判了我上诉!

原告爱怎么办就怎么办吧,我坐等!

被告

法理、道理,该讲的都讲了,双方都不愿意让步。为了案件能有进展,承办法官与村委、乡镇包村干部联系,一起到村里勘查现场、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劝导各方换位思考,从邻里和谐的角度出发妥善解决问题。虽然多次调解,但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

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在承办人的努力和坚持下,终于在开庭的前一日,被告同意按法庭曾经给出的调解意见,将发电板拆东补西,这样就可以避开遮挡原告居住的院东的房屋的采光。原告也在法庭的劝解下,同意了被告的意见,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在法官的见证下,被告在两日内将发电板按调解意见移位,实现了调解、执行一步走,既方便了当事人,也避免今后双方因执行再生矛盾。

邻里之间的纠纷说大不大,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可说小也不小,关乎文明与法律、关系个人权利与自由。汾阳法院将继续践行“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坚持能调则调,将矛盾大化小、小化无,谱写出司法服务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新篇章。 

原标题:一块光伏发电板引发的邻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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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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