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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租赁其他农用地建设光伏实行备案不需审批
日期:2023-04-1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luxiaoyu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近日,有网友咨询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自广东省自然资源厅〔2023〕12号文颁布后,是否意味光伏方阵可租赁其他农用地建设,不需进行农转建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对此进行了出答复。

以下为答复内容:

问:自然资办发〔2023〕12号文颁布后,是否意味光伏方阵可租赁其他农用地建设,不需进行农转建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答复时间:2023-04-07

答复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规定,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合理控制,节约集约用地,尽量避免对生态和农业生产造成影响。

光伏方阵用地不得改变地表形态,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后续开展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版,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实行用地备案,不需按非农建设用地审批。

光伏方阵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用地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土地权利主体、当地乡镇政府签订用地与补偿协议,报当地县级自然资源和林草主管部门备案。

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支持!

原标题:广东:租赁其他农用地建设光伏实行备案不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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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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