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调整云南省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通知。
对于光伏发电上网政策做出调整,以下为调整后内容:
1. 对于2021年1月1日-2023年7月31日全容量并网的上网电量执行燃煤发电基准价。
2. 对于2023年8月1日-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的,月度上网电量的80%执行燃煤发电基准价,月度上网电量的 20%可选择自主参与清洁能源市场化交易或执行清洁能源市场月度交易均价。
3.已发电但未全容量并网的,月度上网电量暂按清洁能源市场月度交易均价结算,待全容量并网后,根据全容量并网时间对差额部分进行清算。
同时表示,在 2023年4月30日前清洁能源市场月度交易均价与执行燃煤发电基准价之间的差额,暂由电力成本分担机制进行疏导。 5月1日-12月31日的差额, 85%暂由电力成本分担机制承担,15%由用户承担, 用户分担金额超过 0.02 元/千瓦时的部分由电力成本分担机制承担。
光伏发电上网电价调整之前,光伏项目 全容量并网的上网电量均 执行燃煤发电基准价。
本 次 调 整 光 伏上网电价, 将 月度上网电量的 20%纳入清洁能源市场化交易,仅为光伏发电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开端,发挥 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可能将代表未来全国参与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上网新模式。
原标题:云南光伏电价新政:80%燃煤基准价+20%市场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