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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央企光伏项目被举报占用耕地、基本农田!
日期:2023-04-0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luxiaoyu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刚结束的2023年“两会”,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再次强调: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表示: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Ⅰ级保护林地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

——举报:光伏发电项目占耕地甚者基本农田

吴庄村位于山西省朔州市应县金城镇,距县城约3公里,800多人口,耕地面积3800多亩,但就在日前,有村民举报称,正在村北建设施工的光伏发电项目计划占地约1200亩,占地多为耕地,甚至有基本农田……

——探访:至今还有村民没有签“租地合同”,工地工人正在施工

3月28日下午,媒体前往吴庄村进行了实地探访,工地工人正在施工。如下现场拍摄图片:

据走访了解,光伏发电项目是租用村民的耕地,吴庄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村委会和村民签订了《山西省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转包)合同》,上面约定土地流转期限为10年,每亩地每年400元,一次性付(清)款。如下受访者供图:

走访时,有村民表达了他们的心声:

“我不愿出租,就想继续自己耕种,但他们却强制我出租……”

“现在地周边都是光伏板和地桩,土地根本没法耕种了……”

“我们的土地确权证上标的是基本农田,但找到村里和镇里的领导,说我们的土地都变了性质了,可以做项目建设……”

“确权证上2018年国家才给土地确权了,这才几年,土地性质说变就给变了呀……”如下受访者供图:

还有村民向媒体指出,他们查询了相关的资料和政策,基本农田上根本不让做光伏发电建设,并向媒体指向村北正的施工的一片地说:“那片地叫‘老坟’,确权证上标的是基本农田,但还是在施工建设的……”如下受访者供图:

正是由于这样的民声存在,所以至今还有村民没有签“租地合同”,但这似乎并未阻止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建设,一边是村民工作还未完全做通,一边施工却是如火如荼,慢慢地“民声”变成了“民怨”甚者“民愤”。

如此情景,不禁让人想起同是光伏发电项目,2022年5月19日在河北省行唐县出现的企业和村民之间的冲突,最终,企业违法施工,负责人被刑拘,多名官员被处分。

——金城镇:自愿并非强制租地

金城镇主管土地工作的赵镇长表示:据他了解光伏发电项目占地为未利用地及一般耕地,出租给企业是村民自愿的,并非强制租地,至于占未占基本农田、是不“农光互补”项目、是否备案并不知情,并称让企业提供资料解释,媒体提出光伏发电项目占地土地性质,他表示也不清楚……

——企业:项目手续齐全,开工仪式有政府领导参加,土地有问题与项目无关

吴庄光伏发电现场负责人刘先生在电话中表示:项目手续齐全,包括备案证,施工许可证等,应县主管县长、人大主任,还有镇里的领导都参加了开工仪式(如下图,受访者刘先生供图),并说某某是央企,不会违法违规,政府划地,企业严格施工,即便是施工占用土地有问题,也是土地管理部门的责任,跟企业项目没有关系。

刘先生还表示:吴庄光伏发电项目,大部分村民是没有意见的,只有一少部分村民有意见,但和项目没关系,企业也做了大量工作,包括交50年每家200元的水电费的福利等,扶持农民生活,重要的是光伏发电是“农光互补”项目,但媒体并未在刘先生提交的资料里找到“农光互补”的相关说明。如下刘先生供图:

——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开会,将问题转到相关科室

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贾主任:领导在开会,不方便传达,关于村民举报吴庄光伏发电站基本农田施工及项目备案问题,将会转到相关科室。

截止发稿,并未接到应县相关部门对反映事件的调查反馈情况,媒体将继续跟踪关注。

原标题:某央企光伏项目被举报占用耕地、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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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伏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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