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制定了《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下称《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下称《支持政策》),提出了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和支持政策。
根据《实施意见》,北京将针对光伏发电发展的实际情况,从五个方面入手,全方位首都推动光伏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将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要求作为城市规划体系的重要内容。落实《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园区、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
二是提升设计咨询机构光伏设计能力,建立光伏设计技术体系,强化与建筑结构设计、电气系统设计、建筑外观设计等专业的协同配合。包括推动风貌融合、完善标准要求等措施,明确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外观、色彩应与建筑主体及周边环境相融合,屋顶光伏设施高度应满足建筑高度等管控要求。
三是根据北京光伏发电应用资源分布,全面推进新建建筑光伏发电一体化应用,大力推动光伏在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机构、农业农村和市重点工程领域的应用。
四是在明确规划、设计、建设、应用要求的基础上,加大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放管服”力度。
五是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要求开展项目设计、建设,明确建设、产品质量、验收检测相关要求。
据了解,《支持政策》提出对2025年12月31日前并网发电且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项目给予支持,并给出了分类支持方案。包括对个人利用自有农村合法住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学校、社会福利场所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执行大工业电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别给予每千瓦时0.1元、0.26元、0.03元的补贴。
《支持政策》还提出,支持光伏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应用;加快基础设施、公共机构、城市更新、市级重点工程、产业园区等领域光伏发电项目的整体规划、有序实施;支持结合关停废弃矿区生态修复、垃圾填埋场生态提升、设施农业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对以上类型的光伏发电项目,北京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分别给予不高于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投资30%、20%和10%的资金支持。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表示,下一步,将深入落实推动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政策举措,努力实现“到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50万千瓦左右”的目标,加快推动首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原标题:北京: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 给予光伏发电项目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