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安徽省蚌埠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力负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蚌埠市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供应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发改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能源保供相关要求,全力应对中长期电力供应缺口,做好迎峰度夏(冬)工作。蚌埠市要实现电力保供和能耗“双控”,建设可监控、可操作的新型电力负荷管理控制系统。坚持“需求响应优先、有序用电保底”,充分发挥5G、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全面提升负荷管理能力,2023年迎峰度夏前完成所有工商业企业的负荷普查工作,接入柔性负荷规模达到全市去年最大负荷的10%,需求响应签约注册规模达到全市去年最大负荷的15%,实时响应注册负荷达到3.34万千瓦,实现有序用电下负荷精准控制和常态化的需求侧管理工作。
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电力负荷资源普查
进一步开展电力用户负荷资源普查工作,掌握用电客户主要生产流程及关键设备负荷特性,理清电气拓扑关系,细化负荷资源标签,了解产业上下游关系,建立“一户一档”负荷资源档案卡和地区分类分级负荷资源池,开展用户内部用能方案优化、科学参与负荷管理,从新装源头落实负荷普查常态机制。
二、高效推进负荷管理能力建设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推进的原则,各县(区)发改委要按照“两高”、重点用能企业优先,10千伏及以上用户逐步全量纳入负荷管理的要求,推动实现负荷管理方案内的用户“应装尽装”,鼓励和引导商业企业、公共建筑以及相关行业接入柔性负荷调节,做到刚柔并济,扩充可调可控负荷资源。
三、持续扩大需求响应能力
各县(区)发改委、市县(区)供电公司要加强市场化政策的宣传,引导企业参与需求响应签约注册,做到全市负荷管理措施内的用户“应签尽签”。发动各类市场主体,挖掘整合5G基站、充换电站、储能电站、虚拟电厂、商业楼宇、公共机构空调负荷等实时可调节负荷资源,提高负荷侧调节灵活性,增强应急响应能力。持续开展节约用电活动,统筹制定全市节约用电管理方案。
职责分工:
一、电力运行主管部门
按照市级统筹、属地管理的原则,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加强对电网企业和电力用户的指导,统筹考虑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制度文件等,负责组织协调新型电力负荷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实施负荷管理方案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负责督促电力用户积极参与电网负荷管理措施。
二、电网企业
按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求,协助开展电力负荷资源普查,负责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客户各轮次负荷的接入,利用系统实施负荷管理方案,开展负荷管理方案执行情况数据统计与分析。依托系统为客户提供预警信息通知、负荷分析与优化、安全监测诊断、能效提升、需求响应等服务。加强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提高系统监测控制能力。
三、电力客户
要主动配合供电公司落实好电力负荷资源普查,分清负荷结构,确保数据真实完整,负荷调整、资料变更应及时向供电公司反馈。负责配合建设、维护负荷管理终端、控制开关等设备,按要求将负荷分轮次接入控制开关,保证负荷管理开关动作可靠,具备远程自动分闸功能。按自身产权范围开展建设工作,包括开关改造、负荷确认、接入系统等,确保保安负荷不接入负荷管理系统。主动配合供电公司日常巡视消缺工作,禁止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电力负荷管理系统装置,不得擅自将保安负荷调整至负荷管理回路。广大居民用户要积极响应节约用电工作要求,主动开展节约用电相关事宜。
四、增量配售电公司及负荷聚合商
应同步建立自己的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并承担相应的电力负荷管理责任。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同,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好电力负荷管理中心统筹指挥作用,分解负荷管理工作任务,及时解决负荷管理相关事项和问题,确保工作落实。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供电公司要加强与用电场所业主单位、广大用户沟通,充分征求意见,结合现场实际合理确定电力负荷管理方式,满足合理用电需求,避免用电安全、舆情、民事纠纷等风险。
三、强化监督评价。建立评价机制,加强工作交流,定期对电力负荷管理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及时总结阶段性经验,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原标题:安徽蚌埠:加强负荷管理 挖掘储能电站、虚拟电厂等主体增强负荷侧调节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