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经济性评价
海南属于太阳能资源丰富区域,年满发小时数可达1200h以上,按照电价区属于Ⅱ类资源区,对应的光伏标杆电价为0.88元/kWh。
1、光伏电站项目
假设项目装机容量10MW,年利用小时数1200小时,依据以上条件测算,在没有省级和市级政府补贴的情况下,该项目只有在造价低于8400元的情况下才能够满足项目收益要求。以8400元每瓦造价计算,融资前税前收益率在8.08%之间,投资回收期在10.52年之间。
表2:光伏电站项目财务指标表
2、分布式光伏项目
分布式光伏项目可选择三种模式:如果选择“全额上网”方式,对应的光伏标杆电价为0.95元/kWh;如果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国家给予0.42元/kWh的电价补贴,上海市依照消纳用户的情况分别给予0.25和0.4元/kWh的电价补贴,上网部分按照当地燃煤标杆电价收购;全部“自发自用”,则基础电价为售电价格,加上国家电价补贴之和。根据海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工商业电价最高为0.8787元/kWh。因此假设项目由工商业企业投资,全部自发自用,项目装机容量为1MW,单位造价为8600元。依据以上条件测算,项目融资前税前收益率在10.7%之间,投资回收期在8.85年之间,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