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园区、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到2025年,北京市将实现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50万千瓦左右的目标……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简称《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简称《支持政策》),提出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和支持政策。
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以来,本市积极支持光伏发电推广应用,推动了光伏发电由试点示范进入扩大应用的新阶段,截至2022年底,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95.3万千瓦,较2015年增长约5倍,年发电量9.1亿千瓦时,相当于25万个家庭一年的用电量。全市600余个工商业企业,300余所学校,2.5万户居民使用了光伏发电系统,建成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光电建筑、丰台站光伏应用、北京奔驰工厂光伏应用等一批高质量示范项目,探索形成了光伏与城市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实施意见》中针对本市光伏发电发展实际情况,提出了五项推动光伏高质量发展的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首先要高起点规划,落实《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园区、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
其次,要高品质建设,《实施意见》提出推动风貌融合、完善标准要求等措施,明确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外观、色彩应与建筑主体及周边环境相融合,屋顶光伏设施高度应满足建筑高度等管控要求,推动光电建筑更好融入城市风景。
再次,要高水平应用。根据本市光伏发电应用资源分布,全面推进新建建筑光伏发电一体化应用,大力推动光伏在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机构、农业农村和市重点工程领域的应用,并不断提高光伏在综合能源服务、虚拟电厂建设、可再生能源制氢等领域的科技创新、综合应用、多元发展。
同时,要高效率服务和高标准管理。在明确规划、设计、建设、应用要求的基础上,加大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放管服”力度。优化备案管理,提高备案效率。强化并网服务,压缩办理时间,不随意附加条件。加强政策和金融支持,不断完善光伏发展市场环境。此外,加强可持续运维,建立健全项目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制度,推进光伏发电运行维护社会化,壮大可再生能源第三方运维市场,强化运行监测。
为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本市还出台《支持政策》,对2025年12月31日前并网发电,并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项目给予支持。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两大方面,第一是对个人利用自有农村合法住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学校、社会福利场所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执行大工业电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别给予每千瓦时0.1元、0.26元、0.03元的补贴。第二是支持光伏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应用;加快基础设施、公共机构、城市更新、市级重点工程、产业园区等领域光伏发电项目整体规划、有序实施;支持结合关停废弃矿区生态修复、垃圾填埋场生态提升、设施农业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对以上类型的光伏发电项目,分别给予不高于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投资30%、20%和10%的资金支持。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将努力提升光伏发电发展的质量和规模,到2025年,实现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50万千瓦左右的目标,为加快推动首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原标题:2025年北京市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将达25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