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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光伏新政针对贫困区 财政类资产可折股量化
日期:2016-01-07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ev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国家能源局今天下发通知,提出到2020年,全国农村地区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显著提高,贫困地区电力普遍服务水平基本达到目前本省(区、市)平均水平;基本实现农村动力电全覆盖;完成20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光伏扶贫项目建设。

记者了解到,作为能源系统扶贫攻坚的重要内容,农网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将安排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连片特困地区倾斜。同时,煤炭、煤电、油气、水电等资源开发利用类重大项目,跨区域重大能源输送通道项目,以及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在贫困地区规划布局建设。

其中,光伏扶贫是能源扶贫的主要方式之一。通知明确,在现有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光伏扶贫的范围。在光照条件良好的15个省(区)451个贫困县的3.57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范围内开展光伏扶贫工作。到2020年,实现20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的目标。

安徽省合肥市是光伏扶贫的先行先试地区,政策带动下,已经走出了一条光伏产业发展与农村扶贫相互促进的精准扶贫新路。“以前扶贫就是送猪、送羊,不能从根子解决贫困问题。如今政府出资安装一个光伏电站,可以使一个农户持续25年获取收益,解决了基本生活保障,具备了明显的造血功能。”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万长青告诉记者,“更重要的是,光伏扶贫的实施和示范推广必然会产生巨大的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强光伏产业逆势上扬、弯道超越的信心和活力”。

同时,政策还将鼓励光伏发电与种植、养殖业结合,充分利用荒山、荒坡、鱼塘、大棚等农业设施,增加贫困人口收入。昌盛日电太阳能总经理吴晓峰认为,打造现代化的光伏农业基地,不仅能大幅度改善农业基础设施,而且可以直接解决当地农户资金不充沛、缺乏技术、发展速度慢的问题。更快地解决当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根本性问题。

另据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此轮扶贫将研究建立针对贫困地区能源资源开发利益分配的特殊政策,让当地和群众从能源资源开发中更多受益。探索资产收益扶持,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光伏、水电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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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作者:王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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