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根据国家能源局有关工作要求,为掌握安徽省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及价格补贴政策执行情况,华东能源监管局于近期对安徽省2014年和2015年1至9月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及价格补贴收支情况开展了相关监管工作。
本次监管采取企业自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华东能源监管局于10月26日向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下发了监管工作通知,明确监管范围和监管内容,要求安徽省电力公司根据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完成相关自查报告。
在此基础上,于12月22日至24日开展了现场核查,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等形式了解掌握情况,并抽取两家有代表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项目)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
根据监管情况来看,目前可再生能源价格补贴资金到位速度较以往有所加快,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项目)平均在三个月左右可以收到补贴款项,但对于未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目录》的已投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由于暂时无法获得财政补贴,企业经营压力较大。
下一步,华东能源监管局将根据监管情况形成相关监管报告,提出相应监管意见和建议并报国家能源局和政府有关部门。
(扫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