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海外媒体获悉,近日,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就日本公司MU Ionic诉汽车制造商欧宝和中国锂离子电池制造商宁德时代(CATL)专利侵权纠纷案作出判决:欧宝和宁德时代未侵犯MU Ionic的汽车电池(e-battery)专利。这起诉讼被视为未来与其他汽车制造商可能发生纠纷的一个判例,这些汽车制造商在电动汽车中使用宁德时代的电池。
MU Ionic认为,欧宝公司的供应商宁德时代侵犯了其电池技术的专利EP 19 39 971(简称EP 971),MU Ionic要求获得禁令救济、被告提供信息和账目并销毁现有产品。1月底,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认为,宁德时代和欧宝在德国未侵犯MU Ionic的专利权并驳回了其提出的专利侵权索赔(案件ID: 4c O 53/21)。
我们了解到,MU Ionic是三菱化学和宇部工业的合资企业,从事于锂离子电池电解质业务。德国欧宝公司是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的子公司,1897年欧宝开始生产汽车。宁德时代成立于2011年,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法官认为,EP 971保护锂离子二次电池和其中使用的非水电解质溶液,宁德时代电池中的技术使用了专利不涵盖的其他物质。MU Ionic可能会对这一裁决提出上诉,专家们认为,考虑到该技术的商业潜力,这很可能会发生。
与此同时,宁德时代和欧宝已分别向联邦专利法院提交了针对EP 971的无效诉讼。
据媒体报道,欧宝在Corsa-e, Zafira-e和Vivaro-e车型中安装了宁德时代的电池。与大众或戴姆勒相比,欧宝在欧洲是一家规模小得多的汽车制造商。因此,利益相关者将针对欧宝的诉讼视为对其他汽车制造商可能提起诉讼的一个测试案例。例如,宝马(BMW)和戴姆勒(Daimler)也在使用这家中国制造商的电池。
原标题:宁德时代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