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太阳能产业协会(EU ProSun)向欧盟执委会提出控诉,我国及马来西亚厂商涉嫌将中国大陆太阳能产品违规转运至欧盟,以规避欧盟针对中国大陆太阳能产品所课征之反倾销税及平衡税,因此欧盟执委会于本(104)年5月29日公布对我国及马来西亚太阳能产品启动反规避调查。
依据欧盟规定,我国厂商可向欧盟执委会申请豁免调查,我国共计有28家太阳能厂商提出申请,配合欧盟填答问卷,欧盟执委会反规避调查小组并于本年10-11月间来台进行实地访查该等厂商。
在交通部、财政部、太阳光电协会、太阳能生产厂商及经济部共同努力下,欧盟于本年12月22日发出“一般揭露文件”(General Disclosure Document)表示,初步认定我国计21家厂商为真正生产商,可豁免欧盟反规避税,其余7家厂商因已停产、无产制能力或未回复欧盟要求厘清之事项而未获欧盟豁免;上述未获欧盟豁免的7家厂商及未填答欧盟问卷之厂商,将被欧盟课征64.9%的反规避税。
根据欧盟执委会之揭露文件,系针对原告及被调查业者揭露其初步调查结果,相关各界若对该初步调查结果有意见,须于明(105)年1月6日前送交欧盟执委会,以供执委会考量评估是否采纳,欧盟预计明年2月底以前公告最终判决结果,并据以订定施行规章。
欧盟执委会本(104)年5月对我国太阳能产品展开反规避调查,经济部与财政部、交通部等相关部会积极采行各项强化措施,包括要求自由贸易港区事业出口太阳能等产品需申请输出许可、申请原产地证明书时应填写货柜号码、加强太阳能产品出口之通关查验、从严处分违规厂商等。
另为使厂商瞭解欧盟反规避调查之程序及严重性,经济部持续透过贸协经贸透视网、相关公协会刊物说明产证及相关规定、加强宣导及调训产证签发单位,未来亦将加强向报关及物流业者宣导切勿从事违规转运之行为,以有效杜绝厂商违规转运行为。
此外,经济部更利用各种场合向欧盟争取对我方厂商有利之判决,于欧盟宣布将采行反规避调查,立即组团前往欧盟谘商;于欧盟调查期间,主动提供我方说帖,说明我国近期采行之强化管理措施,并与欧盟召开视讯会议进行谘商,瞭解欧盟来台调查情形及调查时程安排,尽力为我国太阳能厂商争取豁免的有利判决。欧方对我国上述相关强化措施极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