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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央企严禁并购高资产溢价、高负债企业!
日期:2023-02-1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luxiaoyu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业投资管理 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中央企业2023年投资工作三大重点领域:国家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链强链补链。

《通知》要求,中央企业要把稳投资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合理安排投资规模,并按照“抓紧推动实施一批、系统谋划新增一批、提前研究储备一批”的项目推进接续机制,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加快项目开工建设,确保投资进度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还要求中央企业聚焦国家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链强链补链等重点领域,明确扩大有效投资的主攻方向。要推动企业在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强化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等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实施一批补短板、强功能、利长远、惠民生的重大项目,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

此外,《通知》指出,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实施现代产业链链长行动计划,推动资源向产业链基础领域和高端环节集中,锻造长板、补齐短板,加大产业和科技投资力度,形成一批强链补链重点项目,推动产业体系升级发展。加大在粮食、能源、战略性矿产资源方面的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推进海外能源资源供应基地建设,在有条件地区投资布局产业链关键环节产能储备。

《通知》还明确,夯实企业防风险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抓好投资风险防范,加强投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和流程管控。严控非主业投资规模和方向,不得开展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不具备竞争力的非主业投资项目。非房地产主业企业不得进行非自有土地的竞拍和开发,不得以控股方式开发自有土地。做好对外并购项目的前期论证和产业趋势研判,严禁并购高资产溢价、高负债企业,严控符合主业但只扩大规模、不提高竞争力的并购项目。高负债企业不得开展超越财务承受能力的投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中央企业积极扩大自主投资、高效利用政府投资,全力推动一批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落实落地,努力形成更多实物量,充分发挥投资的带动激励作用。

下一步国资委计划研究出台支持企业扩大有效投资的政策“组合拳”,进一步激发企业投资意愿和主动性。还将组织企业科学编制投资计划,逐户确定投资规模,加强投资情况监测分析。

业内人士称,整体来看,中央企业重大投资加速落地、重大项目“上马”推进,将成为经济复苏的有力支撑,有利于拉动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发展,有利于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有利于稳定社会预期,为经济中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注入持续动力。

原标题:国资委:央企严禁并购高资产溢价、高负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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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务院国资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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