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下新能源发展迅速,新型储能成为推动能源转型重要支撑。在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的驱动下,我国能源绿色转型进度加速。
能源转型加速推进,新型储能应运而生
根据2021年10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到203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到2060年将达到80%,在新能源高速发展的驱动下,电网的负担加重,储能成为新型电力系统中必要环节。
新型储能配置灵活、响应迅速,更加适合新能源储能消纳。根据《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国能发科技规〔2021〕47号),新型储能主要指“除抽水蓄能外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并对外提供服务的储能项目”。
随着电力系统对调节能力需求提升、新能源开发消纳规模不断加大,新型储能由于建设周期短、选址灵活、调节能力强,与新能源开发消纳更加匹配,优势逐渐凸显。
新型储能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作用
新型储能在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的需求逐渐增加。随着新能源的快速发展,新型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逐渐显现。
首先是发电侧,新能源弃电率和发电不稳定性、间歇性导致电力系统中储能、消纳的负担增加,对配置灵活,响应迅速的新型储能需求增加;同时随着发电侧配储改革持续推动,配储空间仍有提升空间。
从电网侧分析,由于新能源发电的不稳定性,将导致电网输配容量、电频波动控制方面要求增加,更加需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辅助服务,通过新型储能的调峰调频功能维持电网稳定运行。
对于用户侧,新型储能建立需求响应机制,通过峰谷价差切入,进行削峰填谷;提供复合式能源服务,作为备用电源或对分布式能源增加就地消纳,满足用户的多层次需求。
“十四五”规划有序落地
新型储能盈利模式逐步明确
在“十三五”期间我国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取得技术突破,新型电池、大规模新型储能电站纷纷落地,在“十三五”期间我国已完成新型储能技术储备。
“十四五”期间新型储能盈利模式进一步明确。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在《“十四五”新型储能方案》中明确指出,计划在2025年电化学储能系统成本下降30%、百兆瓦级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实现工程化应用等。
2022年5月,发改委、能源局首次明确了独立储能定义,完善了新型储能相关市场机制、价格机制和运行机制,指出电网侧独立储能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新型储能盈利模式逐步明确。
空间:发改委预计2025年我国新型储能市场规模将超30GW
新型储能市场广阔,未来或呈跨越式增长。2021年4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我国到2025年新型储能市场装机规模超30GW。
未来,新型储能的优势将逐渐凸显,建设周期短、选址灵活、调节能力强,与新能源开发消纳更加匹配等优势将更好的应用到各个场景。
原标题:“十三五”已完成技术储备,“十四五”新型储能会走向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