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木垒县10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光伏逆变器采购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容量为交流侧100MW(直流侧130.4576MWp)对应的组串式逆变器(单台容量≥196kW,台数根据设计单位最终确定容量执行)、光伏方阵通信接口柜(含子阵内部通讯、子阵至后台通讯等)、配套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供货,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质保期5年服务等。
公告详情如下:
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木垒县10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光伏逆变器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木垒县10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光伏逆变器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木垒县10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光伏逆变器采购(二次)。
2、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
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容量为交流侧100MW(直流侧130.4576MWp)对应的组串式逆变器(单台容量≥196kW,台数根据设计单位最终确定容量执行)、光伏方阵通信接口柜(含子阵内部通讯、子阵至后台通讯等)、配套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供货,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质保期5年服务等。
4、计划供货时间:2023年3月30日前送达项目现场(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5、设备交货地点为:新疆昌吉州木垒县项目现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拟提供组串式逆变器须具有低电压穿越(含零电压穿越)测试报告,并通过国内批准或国际权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包括TUV、UL、CGC、CQC或同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完整测试认证报告。
3、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供货单机容量196kW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业绩不低于800MW(非关联交易),以上业绩要求良好运行并提供用户证明。
4、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国家强制性产品制造许可等证书。
5、组串式逆变器生产商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所代理的组串式逆变器生产商签发的本项目有效授权(唯一),代理商所代理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代理商投标提供的供货业绩中组串式逆变器产品品牌须与本项目代理品牌一致,否则此项业绩不计入累计供货业绩中;组串式逆变器制造商的供货业绩不计入代理商供货业绩中。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1月31日起至2023年2月9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1月31日起至2023年2月9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有意向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迎宾路支行;账号:991903302910205,汇款用途注明:招标编号:NER-JT-WZ/2023003G。另将单位投标意向函(汇款单位请在投标意向函联系方式内填写接收招标文件的有效E-mil地址)、企业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银行汇款凭证、开发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及开户行、账户、开户行号、税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并注明需要增值税发票性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E-mil形式发送至新能源研究院招标中心邮箱:xjnerzb@163.com,招标中心在收到邮件中需要包含的文件内容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邮箱。
五、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之前在下述地址递交给招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在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开开标(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栋),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之间的联系以书面为准。
招标人: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栋
联系人:于杰
电话:0991-5506135
邮箱:xjnerzb@163.com
原标题:新疆木垒县100MW光伏电站项目光伏逆变器采购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