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绿色环保松阳储能项目+1.2MW/2.8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设备EPC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绿色环保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光大绿色环保松阳项目现场内
2.2项目规模:1.2MW/2.8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设备EPC
2.3交货期限:2023年3月1日开始交货,60日历日完成交货。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如:设计、施工、设备采购、项目监造、检验、调试及性能验收试验、项目试 运行、验收、培训等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各种职责均由投标人独立负责。
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包含厂区原有设备和场地改造)的安全、质 量、 进度管理及其 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由投标人独立负责。
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涉及的相关人员在厂区内的相关活动要接受厂区工作人员的监督,遵守厂区相关规定,监督人员有权制止相关人员违规行为,要求开展整改工作,并按厂区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考核,甚至责令出厂,要求投标人进行处理。
投标方须自行解决施工期间的食宿、办公、室内仓储等用房。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电力行业设计 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安装及调试工作需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承担过3项储能类工程项目总承包或者勘察设 计或者可行性研究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 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及验收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期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 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 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6)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原标题:浙江1.2MW/2.8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设备EPC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