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提出,各县(市)区要加强项目指导、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按时建成并网。对于逾期6个月仍未并网的项目,将调出建设清单。
各县(市)区发改局会同属地电网企业结合项目审批情况,于3月20日之前将建设清单上报株洲市发改委能源科。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配建储能电站或购买储能服务的可优先纳入建设清单,提高区域新能源消纳能力。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企业要按照株洲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备案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备案工作,备案内容及手续的规范性、完整性将作为是否纳入开发建设清单的因素。
根据清单,株洲市2023年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共计52个,规模合计153.341MW,计划投产时间均在2023年内。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