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原文如下:
清河县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
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2〕1243号)要求,为统筹推动全县分布式光伏科学有序发展,促进光伏发电就近消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可靠供应,经国网清河县供电公司测算,截至2023年1月1日,清河县分布式光伏剩余可开放容量为6.88兆瓦,现向社会公开发布。
附件:220千伏变电站可开放容量及供电范围一览表(2023年1月)-清河.xlsx
日期:2023-01-17 | [复制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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