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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区芦集镇:“光伏发电”点亮乡村振兴之路
日期:2023-01-17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yutianyang_tsj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深冬时节,位于潘集区芦集镇城北村产业园的60KW村级集体光伏电站,一排排整齐的光伏板格外醒目,在暖阳的照射下熠熠生辉,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光伏电站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方面,在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增收方面,带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显现,光伏电站正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支柱产业。

芦集镇有4座60KW村集体光伏电站。为切实发挥光伏电站帮扶作用,强化光伏电站的运维管理,芦集镇在“管理、维护、联农”三点上发力,以更加严实的工作举措,压实光伏电站资产运维管理工作。

在“管理”上下功夫。管理电站制度化,村集体光伏电站的资产确权为所在村集体所有。加大日常光伏电站巡查管护力度,时刻关注电站发电量,做到有排查、有记录,早发现、早维护。收益分配支出规范化,明确村级光伏电站发电收益归村集体经济收入,在扣除土地租金和运维管理费用后,不低于80%的发电收益分配用于乡村公益岗、临时劳务和公益建设这三项支出。

在“维护”上下功夫。光伏电站日常的维护管理尤为重要。光伏板上一处污渍灰斑、一片枯枝树叶都可能影响到光伏发电量和光伏板寿命。为了更好维护电站,芦集镇光伏电站项目村聘用了光伏维护员,定期清洗光伏板上附着物,定期清除周围的杂草,定期排查化解设备安全隐患,确保光伏电站发电出功率达到最大值。

在“联农”上下功夫。2022年,芦集镇落实本年村级光伏收益的60%以上用于公益岗工资支出和村开发临时劳务支出要求。做好分配有计划、实施有方案、用工有协议、工时有考勤、打卡有审批、公开有公示等监管环节,努力做到联农带农机制合情合理合规。确保光伏收益分配在农户脱贫致富上发挥作用,让村集体光伏电站带给脱贫户实实在在的收益,提高脱贫群众收入。

2022年,芦集镇4座村集体光伏电站累计发电29.2952万千瓦时,发电收益28.7093万元。扣除电站运维成本2.0854万元,净收益26.6239万元。用于公益岗工资支出4.558万元,用于临时劳务支出16.4189万元,用于村公益建设支出3.598万元,以上三项支出合计24.5749万元,占净收益的92.3%。

芦集镇村集体光伏电站收益良好,有效的帮助了脱贫人口提升了生活水平,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支撑,同时也带来了集体经济收入,有利于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村集体产业的发展。

原标题:潘集区芦集镇:“光伏发电”点亮乡村振兴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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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安在线淮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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