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健全产业链条方面,针对银浆、逆变器用关键元器件等薄弱环节,大力开展“双招双引”,完善产业链供应链。贯彻落实国家《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和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要求,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和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培育,引导光伏制造企业对标行业规范开展创新研发和智能升级。
二是在强化政策支持方面,继续统筹“三重一创”、制造强省等政策资金,对光伏企业实施项目建设以及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予以资金支持。参考北京等地出台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对光伏建筑一体化等场景应用予以适当支持。
三是在加强建材型光伏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方面,根据光伏制造企业产品市场推广需求,推进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与建筑设计、幕墙施工等用户侧企业开展供需对接,引导生产企业提升光伏产品在建筑领域的适用性。积极推动铜铟镓硒、碲化镉等薄膜光伏组件纳入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助清单和制造业重点领域产学研用补短板产品,促进建材型光伏产品需求纳入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指导目录,引导薄膜光伏领域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品推广应用。
原文如下: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0062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0062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0062号提案答复的函
林志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不断健全光伏发电产业链条”“强化光伏发电产业政策支持”“加强建材型光伏产品研发和产业化”等建议,契合我省产业发展实际,对推动我省光伏产业特别是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领域加快发展,具有良好的指导作用。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意见,关于您所提建议,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重点环节布局。充分考虑资源环境和产业发展实际,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主动规避上游多晶硅制造、单晶硅拉棒等能耗较高的环节,着力发挥我省出口较为便利、光伏玻璃产地等优势,重点推动光伏玻璃、电池、组件、逆变器以及相关配套环节发展,积极推进各种类型光伏发电项目建设。2021年,全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882.8亿元,同比增长35.6%;太阳能电池产量达24.8GW,同比增长20.7%;逆变器出货量近50GW,稳居全球前列;光伏玻璃日融化量达到0.5万吨,占全球比重一半左右;新增光伏发电装机337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216万千瓦,占比64%。安徽晶科、协鑫集成、阜兴新能源等一批重点光伏制造项目先后落户,投资总额近千亿元,在建及拟建电池、组件产能超过100GW。
二是加强产业政策引导。2021年7月,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共同印发《安徽省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提出开展光伏产品在各领域的特色应用示范,推广铜铟镓硒薄膜光伏发电和储能技术在光伏建筑一体化等领域应用。2021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推动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工业厂房、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建筑、公益性建筑全面应用光伏技术。2022年4月,我省印发《安徽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将支持开展铜铟镓硒等薄膜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试点,深化推进太阳能发电在建筑领域利用,以纳入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17个县(市、区)为重点,支持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到2025年建成并网光伏发电装机2800万千瓦以上,同比2020年实现倍增。在支持企业创新和技改升级方面,2020年通过制造强省政策支持凯盛光伏铜铟镓硒电池组件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523.2万元,2021年以来通过制造强省政策对我省光伏企业支持资金近2500万元。
三是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下发《关于统计报送光伏建筑一体化有关情况的通知》,组织各地对光伏生产企业和建筑应用面积进行摸底,梳理光伏组件生产企业34家、应用项目211个。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率队先后赴北京、成都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专题调研,学习典型经验。推动铜铟镓硒太阳能发电组件和碲化镉发电玻璃列入工信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列入2020年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名单和安徽工业精品名单,并给予应用补助支持;将光伏发电复合墙板列入《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2020版)》新型墙体材料范围,符合条件的薄膜太阳能发电复合墙板生产企业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等优惠政策。
从目前光伏产业发展情况看,铜铟镓硒、碲化镉等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还存在转换效率相对较低、制造成本较高、设备进口依赖度较大、与建筑行业标准适配不足等一系列问题,距离大规模推广应用尚有差距。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光伏发电产业加快高质量发展:
一是在健全产业链条方面,针对银浆、逆变器用关键元器件等薄弱环节,大力开展“双招双引”,完善产业链供应链。贯彻落实国家《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和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要求,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和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培育,引导光伏制造企业对标行业规范开展创新研发和智能升级。
二是在强化政策支持方面,继续统筹“三重一创”、制造强省等政策资金,对光伏企业实施项目建设以及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予以资金支持。参考北京等地出台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对光伏建筑一体化等场景应用予以适当支持。
三是在加强建材型光伏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方面,根据光伏制造企业产品市场推广需求,推进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与建筑设计、幕墙施工等用户侧企业开展供需对接,引导生产企业提升光伏产品在建筑领域的适用性。积极推动铜铟镓硒、碲化镉等薄膜光伏组件纳入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助清单和制造业重点领域产学研用补短板产品,促进建材型光伏产品需求纳入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指导目录,引导薄膜光伏领域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品推广应用。
最后,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全省光伏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也欢迎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10日
抄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部门人员及电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杨靖治;0551-62871759。
原标题:安徽:争取财政资金对BIPV等场景应用予以适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