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汾西、大宁、吉县3县被确定为国家光伏扶贫首批试点县的重大机遇,强力推进光伏扶贫工程,为全省、全国开展推广光伏扶贫做出了示范。
大宁县为全国首批光伏扶贫试点县。2014年,在临汾市扶贫办大力支持下,该县率先在而吉村建起一座100千瓦光伏发电站并入国家大网试运营,年发电13万度,收入13万元,被称为“全国光伏试点第一村”。
光伏扶贫目前在技术上不存在难题,大规模推广主要是资金难题。光伏扶贫试点工程静态投资约0.8万元/千瓦,建设一个100千瓦的光伏电站约需要80万元。目前,临汾市10兆瓦光伏地面电站项目主要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
村级100千瓦以上光伏电站项目主要由政府出资建设,今年,市财政在非常紧张的情况下,统筹各项扶贫资金,优先用于光伏扶贫项目,确保了项目建设资金全部到位。
此外,积极拓宽资金渠道,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充分撬动社会资金用于扶贫工程。
为了推进光伏项目建设步伐,临汾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光伏扶贫项目推进领导组,市长岳普煜多次深入大宁、吉县光伏项目建设第一线调研,要求高标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全力打造精品工程。
汾西县投资1280万元,在16个贫困村实施光伏扶贫发电试点项目,实行分类指导,鼓励多元投资,采取了扶贫援建、企业筹建、农民自建三种筹资建设模式。
扶贫援建项目是以扶贫资金投入为主体,在104个贫困村建设100千瓦光伏发电站,如太阳山村建成了100千瓦光伏发电站一座,每年预计发电15万度,年收益15万元,全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19人,人均可受益358元,将为整体脱贫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