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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为何反复玩“七伤拳”?中国光伏业该如何反击?
日期:2015-12-15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ev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在伤口上撒上点盐,常能让人疼得直抽冷气,但这次似乎有些不同了。

原本,欧盟对中国光伏的“双反”即将到期,欧盟却在这个节骨眼上再次“反水”了。其近日表示,将延长对中国进口太阳能产品的“双反”政策,限行的限量限价措施将延长至少12个月,并决定对适用于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措施启动日落复审调查。

有些许出乎意料的是,当欧盟再次用“双反大棒”做文章的时候,中国的光伏企业对此的已没有了3年前的激烈反应,甚至有光伏大佬私底下聊天时已摆出了“爱咋咋地”的态度。欧盟想在已起了老茧的伤口上撒盐,但已无法引起剧烈的疼痛了。

只是冷冰冰的事实已证明“双反”只能造成两败俱伤,但欧盟为何还对此如此痴迷?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2010年欧洲光伏制造业的产值达到200亿欧元,到了2014年产值直线下跌到25亿欧元;欧盟光伏装机量已从2012年的24GW下降到2014年的7GW,占世界装机容量份额由74%下降至14.5%。

中欧双方的光伏贸易争端由来已久。

欧盟从2013年起开始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2014年8月,欧盟委员会批准中欧光伏贸易争端的价格承诺协议正式生效,有效期至2015年底。但正当外界以为这场贸易争端将尘埃落定之时,欧盟却再次发难。

今年3月,EUProSun(以SolarWorld为首成立的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认为中国有部分企业违背限量限价协议,通过各种方式倾销低价产品到欧洲,对此,欧盟委员会调查后于6月宣布立案,并展开调查。

此后,连续有阿特斯、中盛光电、昱辉阳光、正泰太阳能以及杭州浙大桑尼能源科技等五家中国厂商被欧盟委员会发现有具体违约事情,并被排除在限价限量协议之外。前述厂商若仍要从中国进口产品到欧洲,就须面临平均税率47.7%的反倾销税。欧盟表示将针对中国太阳能产品重新审核,审核期限为15个月;在这15个月期间,“双反”措施将持续有效。

若复盘“双反”的整体影响,“两败俱伤”是最恰当的描摹。事实也证明违背公平自由竞争原则的贸易保护主义,往往最终结果是损人不利己。在2013年欧盟对华制裁措施实施后,大量中国光伏产品被挤出了欧洲市场,中国企业损失惨重。但其后两年,欧洲光伏产业也并未依靠贸易保护让自己强大起来,反而有了“萎缩”的迹象。

“双反”对欧盟自身的伤害显而易见,华夏能源网记者梳理相关数据发现,2010年欧洲光伏制造业的产值达到200亿欧元,到了2014年产值直线下跌到25亿欧元;欧盟光伏装机量已从2012年的24GW下降到2014年的7GW,占世界装机容量份额由74%下降至14.5%。而在世界前10名光伏组件制造商中,已经没有一家是欧洲企业。

更具体的数据是:“双反”导致欧洲本土超过24万人失业,200家企业破产,损失了超过220亿欧元的产业增加值。

欧洲著名独立经济研究机构预测研究所的一项研究显示,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导致了欧盟消费者对光伏产品的安装及相关服务的需求大量减少,从而减少就业机会。同时,欧洲光伏产品的原材料、部件、制造设备的生产供应商,也损失了很多对中国企业的生意。

事实上,欧盟起初应该能提前预估出“双反”可能给自己带来的些许负面影响,但可能没有想到影响会那么大,而积极的影响却没有如预期中明显的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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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夏能源网作者:曹昱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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