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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对光伏扶贫项目“开绿灯” 优先享受光伏补贴
日期:2015-12-15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ev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根据省能源局最新出台的政策,各地要将光伏扶贫项目按建设时序纳入本地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计划,申报纳入全省光伏发电建设计划,优先享受国家和省级度电补贴。

其中,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建设的项目,可获得电网公司支付的电费收入,并享受0.42元/千瓦时的国家补贴和0.2元/千瓦时的省级补贴;按“全额上网”模式建设的项目,可获得1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和省里0.2元/千瓦时的度电补贴。

要建立较其他光伏项目更加严格的建设企业准入标准,控制好光伏扶贫项目的产品和施工质量,对户用光伏系统及光伏电站信息均要建册立户,有条件的要建立信息平台进行电站数据管理。列入全省建设计划的光伏扶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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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江西网-江西日报作者:郑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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