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2023年辽宁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以下简称《交易方案》)。
针对储能等新兴电力市场主体,《交易方案》指出:
引导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网实时平衡,支持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布式发电等新兴电力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
推动电力需求响应市场化建设,健全分时电价、峰谷电价及分时段电价有效衔接,根据市场发展需要,研究储能电站、充电桩(站)、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微电网等新型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通过价格信号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灵活调节、多向互动,推动新兴市场主体逐步通过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
依据《交易方案》,2023年辽宁省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基本原则为:服务于辽宁能源发展、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统筹电力市场有效衔接、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发展。其中:
在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方面,着力打造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的电力交易机制;利用中长期连续运营与分时段交易增加新能源预测偏差调整能力;有序开展绿电、绿证交易。
在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方面,严格执行电力中长期交易“六签”要求,推动各类电源中长期交易高比例签约,充分发挥中长期交易“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加快利用市场化手段,推进需求侧响应建设。
在统筹电力市场有效衔接方面,做好中长期与现货市场的有效衔接,开展电力中长期连续运营与分时段交易,缩短交易周期,提升交易频次;优化中长期合同调整机制,实现电量交易向电力交易的自然转变,完善电力中长期与现货市场的衔接。
在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发展方面,完善虚拟电厂市场运营机制,引导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网实时平衡,支撑电力有序可靠供应,支持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布式发电等新兴电力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丰富市场主体类型和交易品种,完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2023年,辽宁省供电量预计2274亿千万时,省间购入电量约652亿千瓦时:
10千伏及以上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
暂无法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可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鼓励其他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又退出的用户,可暂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原标题:辽宁:通过价格信号引导独立储能、用户侧储能等参与电力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