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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引导使用未利用地建设光伏项目 加速企业“光伏+”进程
日期:2023-01-1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sunmengqi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统筹支持新能源发展的用地用海政策。发展新型能源体系是推动我国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战略选择。我们将研究出台支持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政策,引导和鼓励大型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滩等未利用地建设。研究制定光伏、风电用海管理政策,推动海上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引导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布局。

沙利文大中华区执行总监徐彪对记者表示,政策引导使用戈壁、荒漠、荒滩等未利用地建设大型光伏发电项目有利于提高光伏项目的经济性,同时还可以带来很好的附加生态价值和产业价值。

上市公司抢抓政策红利


光伏用地一直是光伏电站投资的主要约束条件之一。一方面光伏电站为提升发电效率,需要更多的土地放置光伏板;另一方面,光伏项目违规占地的现象时有发生,相关政策也多次明确,光伏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河道、湖泊、水库等。

中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冬伟告诉记者,光伏产业得益于政策推动和产业技术进步,近年来发展势头强劲。光伏产业链格局有望在2023年发生变化,一方面随着硅料供给格局的打开,利润有望从上游向中下游产业链转移;另一方面政策推动戈壁、荒漠、荒滩等未利用地建设,将有效解决用地资源紧张问题,加速光伏新项目落地。

据悉,第三批大基地项目已于2022年下半年正式启动申报,仍以戈壁、荒漠、荒滩等地区为重点。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预计,第三批大基地项目不晚于2023年上半年开工建设,2024年底前并网。

北京特亿阳光新能源总裁祁海珅对记者介绍,作为“十四五”清洁能源发展的重中之重,包括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在内的多个大基地项目正在加快推进。随着政策推动对未利用地建设和海上光伏开发,将为光伏行业提供新的增量空间。

2023年1月3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发布《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提出建设“环渤海”和“沿黄海”海上光伏基地,在具备条件的海域开展漂浮式海上光伏示范,打造“风光同场”海上清洁能源开发模式。据已公示的项目情况,有隆基绿能、明阳智能、万华化学、中国广核等多家上市公司参与山东省海上光伏项目建设。

“光伏+”成企业必选题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是一个重要方面。从目前大基地项目建设情况来看,体现了新型能源体系的落地,新项目多采用互补模式建设,如风电与光伏的能源互补、光伏与储能、制氢结合等,以及光伏和其他产业的协同。

例如近期开工的库布其基地项目,这是在未利用地开发建设的全球最大规模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构建新能源发电、生态修复、帮扶利民、生态旅游、荒漠治理等多位一体的循环发展模式,是我国首个开工建设的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大基地项目。

祁海珅表示,光伏与农业、林业、生态修复产业结合,能拓宽光伏项目的应用场景、提高经济效益,尤其是戈壁滩、深陷区“阳光”转型,带动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资源有效利用,还能解决光伏项目用地问题。这种新型能源体系的综合利用趋势,将在未来几年越发凸显,也意味着“光伏+”已经成为企业的必选题,光伏企业不仅仅是制造业企业,还必须有多产业运营协同能力。 

原标题:政策引导使用未利用地建设光伏项目 加速企业“光伏+”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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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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