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2023年能源经营业务合作伙伴招募公告
本公告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新增2023年度能源经营业务合作伙伴的公开招募。为进一步支撑能源经营业务的高速发展,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能源服务,以更好地满足客户的特定需求,我公司计划新增能源经营业务合作伙伴,共同推动能源经营业务的发展,实现互惠共赢。现已具备招募条件,对外公开招募合作伙伴,诚邀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前来应答。
一、招募范围
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对2023年“能源经营业务合作伙伴招募项目”进行公开招募。
2、招募有效期:招募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一年,若在有效期内与上海铁塔有相关能源经营业务的合作经历,则第二年自动纳入该服务内容的合作伙伴。
3、招募业务类别:
本次招募对象为能源经营业务合作伙伴,指能按照上海铁塔能源经营部要求,充分发挥自身在行业、技术、产品、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与我公司资源进行深度融合,共同打造一体化综合服务,与我公司共同完成能源类项目的售前、售中和售后工作,且具备资源、服务整合能力的合作伙伴。
能源经营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服务内容:
(1)换电业务:聚焦低速二轮换电业务,面向企业客户的车辆、电池厂家,营销渠道及联合运营开展换电服务。
(2)充电业务:运营低速车充电、车辆充电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建设、运营低速电动车充电桩、汽车充电桩向客户进行充电服务。
(3)备发业务:以“发电机/蓄电池+UPS系统+动环监控”的模式向通信、金融、公安、医疗、石化、政府和教育七大行业客户提供电力保障;及为各类体育赛事及重要活动提供短期的保电服务。
(4)光储业务:侧重通信行业,以“光伏发电设备+蓄电池+储能变流器+监控平台”的模式,向客户(特别是用电量极大、峰谷电价差大、具备光伏发电条件的客户),提供光储服务。
二、招募对象
本次招募报名计划在4个服务内容(包括换电、充电、备发、光储)寻找合作伙伴。本次招募对应答人申报的服务内容数量不作限制。
三、资格要求
1、组织形式: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的单位,提供相关注册证明文件(例如: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招募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应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能源类项目服务经验:应答人掌握一定的能源业务社会资源,具有行业相关产品、客户资源、行业解决方案能力、服务能力。应答人具备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内能源类(换电业务、充电业务、备发业务、光储业务)项目业绩。
注:应答人须按照实际申请业务类别提供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包括首页、金额页、签字页等),或相关订单、或结算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等(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6、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或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同类别黑名单的,执行期满的除外。
(10)相互串通应答或者与招募人串通应答。
四、招募入围标准
本项目采取“合格制”形式,凡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企业均可申请,审核合格后纳入所申请服务内容的上海铁塔能源经验业务合作伙伴库。后期铁塔公司将对合作伙伴进行管理考核,并对带来有效业务或客户(如企业、小区物业等)的合作伙伴进行评估,可优先使用其产品或服务。
五、合作方式
结合服务内容业务推进情况,上海铁塔优先向该服务内容的能源经营业务合作伙伴资源库中的合作伙伴发起邀请合作,推进项目实施。
原标题:含充换电光储业务!中国铁塔上海招募2023年能源经营业务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