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借壳ST申龙上市时,海润光伏原20名股东一致承诺,2012年和2013年,海润光伏将分别实现净利润5.1亿元和5.29亿元;如果利润不达标,则由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差额。
2012年,海润光伏仅盈利207万元。大股东遵照承诺补偿了5.08亿元。紧随其后,海润光伏通过了“每10股派现7.4元”的分红预案,共计派现7.67亿元。依据当时大股东2.63亿股的持股量计算,大股东获得了1.94亿元的分红。这在当时引发了外界对于海润光伏向大股东“变相输送利益”的质疑。
到了2013年,海润光伏亏损了2.02亿元。这意味大股东要向上市公司现金补偿7.31亿元。但其大股东却以“自身融资能力受限”为由,提出修改利润补偿方案。最终通过的补偿方案为——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增发股票,而原20名股东放弃转赠的股票。也就是说,大股东并未从裤兜里掏出一分钱,便完成了利润补偿。
被合作方拖了后腿的联合光伏是否能如期完成今年1000兆瓦的预定指标,前景也不明朗。公开资料显示,联合光伏拥有和已签协议正履行交收手续的太阳能电站项目共有45个,如果与海润的合作最终达成,其发电规模将增至2吉瓦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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