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恒华科技发布公告称,12月26日,公司与陕西东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东方”)组成的联合体与望谟金格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谟金格”)签订了《望谟县乐元管州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合同》,项目投资估算约51,898万元。
工程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乐元镇,建设光伏发电装机100MW及集电线路,新建220kV升压站1座及送出线路;拟用地面积2700亩,采用农光互补模式,建设农业基础设施,支架低端高度不低于1.8米。
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工程,均为全过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从初步设计、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不含土地流转和升压站征地)至质保期满期间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调试、造价、试运行移交以及生产、运行员工操作培训及日常运维检修培训等全部工作,且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安全、质量、造价、工期全面总承包。
从许可开工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共计300日历天。该工期已考虑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联运试车、验收移交等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时间。
原标题:恒华科技、陕西东方联合中标望谟县农业光伏EPC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