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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不得将全容量建成作为并网必要条件
日期:2022-12-2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sunmengqi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日前, 湖北省能源局印发通知,要求积极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并尽并、能并早并,要求统筹好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计划投产。

通知强调,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电力有序供应前提下,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及时并网,允许分批并网、先行并网,不得将全容量建成作为新能源项目并网必要条件,不得将配套新增调节能力建成作为新能源项目并网必要条件。 

原标题:湖北:不得将全容量建成作为并网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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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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