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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3.63元/瓦!华能7地2700户整县屋顶光伏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日期:2022-12-2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yutianyang_tsj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华能永州零陵区整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

框架有效期:2022年12月30至2023年12月30日。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如招标人需要,可随时再次启动框架协议采购,用于补充新的框架协议服务单位。招标人不保证所有项目在服务期内实施,也不保证所有项目均签订EPC工程合同,招标人有权就本次招标区域的项目进行调剂或单独招标。

招标规模:

华能新能源广东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开发的华能永州零陵区整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利用永州市零陵区所辖区域现有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企事业建筑物以及居民楼屋顶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规模要求同一县/区行政区域建设规模达到10MW及以上,不设上限。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项目选址及场地落实、可行性研究、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2.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消防设备等);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安装、施工协调、临时用地、试验及检查测试(含屋顶的承载力检测、屋面防水检测及施工));4.调试并网(包括并网手续、调度及购售电手续办理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系统调试、涉网检测调试、试运行);5.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性能试验、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6.质保期内的消缺、服务、培训;7.手续办理(包括项目前期入户协调及确户工作、开发协议/能源管理协议/租赁协议的签订、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安全预评价、消防备案和验收、建设期工程保险)等;8.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其他工作。

工期要求: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至少35MW容量确户、协议签订和并网发电。具体时间节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不低于300户农户(每户容量原则上不低于20kW)或不低于10MW装机容量的能源管理服务协议(协议模板及协议名称由发承包双方确认),如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500万元作为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合同价款。

(2)本工程需要投标单位出具同意垫资300万元的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若中标人违反垫资承诺,中标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500万元作为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合同价款。

(3)投标人投标时作出承诺,负责开展发包人与房屋所有者协调和签订租赁协议的工作,且协议中的单块组件租金价格年均不高于15元/块/年,租期25年,如租金超过该标准,超出费用将在合同总价中扣除。首年租金根据现场协调情况,若最终协议约定在签订、开工或并网后等短期内需支付首年租金的,发包人在资金未到位情况下,由投标人按照上述不高于首年标准的情况下据实垫付租金,发包人将在资金到位后据实返还投标人。

(4)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所有项目实施都必须以通过华能集团公司投资决策为前提。如果投资决策不通过,则对应区域项目的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5)中标人需保证承租的农户屋顶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未出售、出租给第三人、未设置抵押等第三方权利且未与任何第三人签订任何有损发包人使用权或任何影响发包人正常经营的协议。保证发包人 合法使用农户屋顶,因农户屋顶出现问题影响发包人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华能北流市塘岸镇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塘岸镇

框架有效期:2022年12月30至2023年12月30日。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如招标人需要,可随时再次启动框架协议采购,用于补充新的框架协议服务单位。招标人不保证所有项目在服务期内实施,也不保证所有项目均签订EPC工程合同,招标人有权就本次招标区域的项目进行调剂或单独招标。

招标规模:

华能新能源广东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开发的华能北流市塘岸镇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利用广西自治区北流市塘岸镇所辖区域现有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企事业建筑物以及居民楼屋顶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规模要求同一县/区行政区域建设规模达到10MW及以上,不设上限。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项目选址及场地落实、可行性研究、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2.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消防设备等);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安装、施工协调、临时用地、试验及检查测试(含屋顶的承载力检测、屋面防水检测及施工));4.调试并网(包括并网手续、调度及购售电手续办理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系统调试、涉网检测调试、试运行);5.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性能试验、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6.质保期内的消缺、服务、培训;7.手续办理(包括项目前期入户协调及确户工作、开发协议/能源管理协议/租赁协议的签订、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安全预评价、消防备案和验收、建设期工程保险)等;8.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其他工作。

工期要求:在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至少10MW容量确户、协议签订和并网发电。具体时间节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不低于100户农户(每户容量原则上不低于20kW)或不低于2MW装机容量的能源管理服务协议(协议模板及协议名称由发承包双方确认),如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500万元作为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合同价款。

(2)本工程需要投标单位出具同意垫资500万元的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若中标人违反垫资承诺,中标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500万元作为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合同价款。

(3)投标人投标时作出承诺,负责开展发包人与房屋所有者协调和签订租赁协议的工作,且协议中的单块组件租金价格年均不高于10元/块/年,租期25年,如租金超过该标准,超出费用将在合同总价中扣除。首年租金根据现场协调情况,若最终协议约定在签订、开工或并网后等短期内需支付首年租金的,发包人在资金未到位情况下,由投标人按照上述不高于首年标准的情况下据实垫付租金,发包人将在资金到位后据实返还投标人。

(4)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所有项目实施都必须以通过华能集团公司投资决策为前提。如果投资决策不通过,则对应区域项目的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5)中标人需保证承租的农户屋顶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未出售、出租给第三人、未设置抵押等第三方权利且未与任何第三人签订任何有损发包人使用权或任何影响发包人正常经营的协议。保证发包人 合法使用农户屋顶,因农户屋顶出现问题影响发包人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华能河源市紫金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

框架有效期:2022年11月30至2023年11月30日。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如招标人需要,可随时再次启动框架协议采购,用于补充新的框架协议服务单位。招标人不保证所有项目在服务期内实施,也不保证所有项目均签订EPC工程合同,招标人有权就本次招标区域的项目进行调剂或单独招标。

招标规模:

华能新能源广东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开发的华能河源市紫金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利用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所辖区域现有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企事业建筑物以及居民楼屋顶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规模要求同一县/区行政区域建设规模达到10MW及以上,不设上限。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项目选址及场地落实、可行性研究、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2.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消防设备等);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安装、施工协调、临时用地、试验及检查测试(含屋顶的承载力检测、屋面防水检测及施工));4.调试并网(包括并网手续、调度及购售电手续办理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系统调试、涉网检测调试、试运行);5.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性能试验、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6.质保期内的消缺、服务、培训;7.手续办理(包括项目前期入户协调及确户工作、开发协议/能源管理协议/租赁协议的签订、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安全预评价、消防备案和验收、建设期工程保险)等;8.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其他工作。

工期要求:在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至少10MW容量确户、协议签订和并网发电,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至少50MW容量确户、协议签订和并网发电。具体时间节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不低于300户农户(每户容量原则上不低于20kW)或不低于6MW装机容量的能源管理服务协议(协议模板及协议名称由发承包双方确认),如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500万元作为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合同价款。

(2)本工程需要投标单位出具同意垫资100万元的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若中标人违反垫资承诺,中标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500万元作为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合同价款。

(3)与房屋所有者签订协议后首年租金在光伏安装并网后需中标方据实支付。

(4)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所有项目实施都必须以通过华能集团公司投资决策为前提。如果投资决策不通过,则对应区域项目的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5)中标人需保证承租的农户屋顶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未出售、出租给第三人、未设置抵押等第三方权利且未与任何第三人签订任何有损发包人使用权或任何影响发包人正常经营的协议。保证发包人 合法使用农户屋顶,因农户屋顶出现问题影响发包人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华能江门市恩平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恩平市

框架有效期:2022年11月30至2023年11月30日。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如招标人需要,可随时再次启动框架协议采购,用于补充新的框架协议服务单位。招标人不保证所有项目在服务期内实施,也不保证所有项目均签订EPC工程合同,招标人有权就本次招标区域的项目进行调剂或单独招标。

招标规模:

华能新能源广东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开发的华能江门市恩平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利用江门市恩平市所辖区域现有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企事业建筑物以及居民楼屋顶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规模要求同一县/区行政区域建设规模达到10MW及以上,不设上限。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项目选址及场地落实、可行性研究、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2.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消防设备等);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安装、施工协调、临时用地、试验及检查测试(含屋顶的承载力检测、屋面防水检测及施工));4.调试并网(包括并网手续、调度及购售电手续办理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系统调试、涉网检测调试、试运行);5.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性能试验、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6.质保期内的消缺、服务、培训;7.手续办理(包括项目前期入户协调及确户工作、开发协议/能源管理协议/租赁协议的签订、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安全预评价、消防备案和验收、建设期工程保险)等;8.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其他工作。

工期要求:在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至少20MW容量确户、协议签订和并网发电。具体时间节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不低于300户农户(每户容量原则上不低于20kW)或不低于6MW装机容量的能源管理服务协议(协议模板及协议名称由发承包双方确认),如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500万元作为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合同价款。

(2)本工程需要投标单位出具同意垫资2000万元的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若中标人违反垫资承诺,中标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500万元作为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合同价款。

(3)与房屋所有者签订协议后首年租金在光伏安装并网后需中标方据实支付。

(4)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所有项目实施都必须以通过华能集团公司投资决策为前提。如果投资决策不通过,则对应区域项目的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5)中标人需保证承租的农户屋顶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未出售、出租给第三人、未设置抵押等第三方权利且未与任何第三人签订任何有损发包人使用权或任何影响发包人正常经营的协议。保证发包人 合法使用农户屋顶,因农户屋顶出现问题影响发包人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华能通辽市辽河镇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一标段)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辽河镇双泡子、辽河一村、辽河二村、公司、曹家、林家、腰街、玛力村、双庙子、纪家屯、于家、新发屯、新农村、福安屯、付家屯、四合屯、刘家店、东乌兰花、平安堡。

框架有效期:2022年11月30至2023年11月30日。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如招标人需要,可随时再次启动框架协议采购,用于补充新的框架协议服务单位。招标人不保证所有项目在服务期内实施,也不保证所有项目均签订EPC工程合同,招标人有权就本次招标区域的项目进行调剂或单独招标。

招标规模:

华能新能源广东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开发华能通辽市辽河镇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利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辽河镇所辖双泡子、辽河一村、辽河二村、公司、曹家、林家、腰街、玛力村、双庙子、纪家屯、于家、新发屯、新农村、福安屯、付家屯、四合屯、刘家店、东乌兰花、平安堡现有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企事业建筑物以及居民楼屋顶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规模要求同一县/区行政区域建设规模达到10MW及以上,不设上限。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项目选址及场地落实、可行性研究、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2.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消防设备等);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安装、施工协调、临时用地、试验及检查测试(含屋顶的承载力检测、屋面防水检测及施工));4.调试并网(包括并网手续、调度及购售电手续办理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系统调试、涉网检测调试、试运行);5.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性能试验、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6.质保期内的消缺、服务、培训;7.手续办理(包括项目前期入户协调及确户工作、开发协议/能源管理协议/租赁协议的签订、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安全预评价、消防备案和验收、建设期工程保险)等;8.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其他工作。

工期要求:在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至少15MW容量确户、协议签订和并网发电,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至少30MW容量确户、协议签订和并网发电。具体时间节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不低于200户农户(每户容量原则上不低于40kW)或不低于6MW装机容量的能源管理服务协议(协议模板及协议名称由发承包双方确认),如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500万元作为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合同价款。

(2)本工程需要投标单位出具同意垫资1000万元的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若中标人违反垫资承诺,中标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500万元作为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合同价款。

(3)与房屋所有者签订协议后首年租金在光伏安装并网后需中标方据实支付。

(4)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所有项目实施都必须以通过华能集团公司投资决策为前提。如果投资决策不通过,则对应区域项目的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5)中标人需保证承租的农户屋顶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未出售、出租给第三人、未设置抵押等第三方权利且未与任何第三人签订任何有损发包人使用权或任何影响发包人正常经营的协议。保证发包人 合法使用农户屋顶,因农户屋顶出现问题影响发包人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华能通辽市辽河镇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框架协议预招标(二标段)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辽河镇太平庄村、西乌兰花、东风、东伯吐、西乃木、马家屯、腰伯吐、东升、东查干、西查干、米家营子、新丰村、西那力嘎、腰那力嘎、庙那力嘎、西乃木格拉、腰乃木、朱家、杜家一村。

框架有效期:

2022年11月30至2023年11月30日。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如招标人需要,可随时再次启动框架协议采购,用于补充新的框架协议服务单位。招标人不保证所有项目在服务期内实施,也不保证所有项目均签订EPC工程合同,招标人有权就本次招标区域的项目进行调剂或单独招标。

招标规模:

华能新能源广东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开发华能通辽市辽河镇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利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辽河镇所辖太平庄村、西乌兰花、东风、东伯吐、西乃木、马家屯、腰伯吐、东升、东查干、西查干、米家营子、新丰村、西那力嘎、腰那力嘎、庙那力嘎、西乃木格拉、腰乃木、朱家、杜家一村现有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企事业建筑物以及居民楼屋顶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规模要求同一县/区行政区域建设规模达到10MW及以上,不设上限。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项目选址及场地落实、可行性研究、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2.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消防设备等);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安装、施工协调、临时用地、试验及检查测试(含屋顶的承载力检测、屋面防水检测及施工));4.调试并网(包括并网手续、调度及购售电手续办理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系统调试、涉网检测调试、试运行);5.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性能试验、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6.质保期内的消缺、服务、培训;7.手续办理(包括项目前期入户协调及确户工作、开发协议/能源管理协议/租赁协议的签订、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安全预评价、消防备案和验收、建设期工程保险)等;8.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其他工作。

工期要求:在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至少15MW容量确户、协议签订和并网发电,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至少30MW容量确户、协议签订和并网发电。具体时间节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不低于200户农户(每户容量原则上不低于40kW)或不低于6MW装机容量的能源管理服务协议(协议模板及协议名称由发承包双方确认),如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500万元作为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合同价款。

(2)本工程需要投标单位出具同意垫资1000万元的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若中标人违反垫资承诺,中标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500万元作为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合同价款。

(3)与房屋所有者签订协议后首年租金在光伏安装并网后需中标方据实支付。

(4)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所有项目实施都必须以通过华能集团公司投资决策为前提。如果投资决策不通过,则对应区域项目的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5)中标人需保证承租的农户屋顶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未出售、出租给第三人、未设置抵押等第三方权利且未与任何第三人签订任何有损发包人使用权或任何影响发包人正常经营的协议。保证发包人 合法使用农户屋顶,因农户屋顶出现问题影响发包人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华能河南卢氏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

框架有效期:2022年11月30至2023年11月30日。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如招标人需要,可随时再次启动框架协议采购,用于补充新的框架协议服务单位。招标人不保证所有项目在服务期内实施,也不保证所有项目均签订EPC工程合同,招标人有权就本次招标区域的项目进行调剂或单独招标。

招标规模:

华能新能源广东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开发的华能河南卢氏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利用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所辖区域现有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企事业建筑物以及居民楼屋顶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规模要求同一县/区行政区域建设规模达到10MW及以上,不设上限。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项目选址及场地落实、可行性研究、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2.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消防设备等);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安装、施工协调、临时用地、试验及检查测试(含屋顶的承载力检测、屋面防水检测及施工));4.调试并网(包括并网手续、调度及购售电手续办理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系统调试、涉网检测调试、试运行);5.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性能试验、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6.质保期内的消缺、服务、培训;7.手续办理(包括项目前期入户协调及确户工作、开发协议/能源管理协议/租赁协议的签订、安全预评价、消防备案和验收、建设期工程保险)等;8.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其他工作。

工期要求:在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至少50MW容量确户、协议签订和并网发电,在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6月30日完成至少100MW容量确户、协议签订和并网发电。具体时间节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不低于1000户农户(每户容量原则上不低于15kW)或不低于15MW装机容量的能源管理服务协议(协议模板及协议名称由发承包双方确认),如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1000万元作为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合同价款。

(2)本工程需要投标单位出具同意垫资3000万元的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若中标人违反垫资承诺,中标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1000万元作为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合同价款。

(3)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所有项目实施都必须以通过华能集团公司投资决策为前提。如果投资决策不通过,则对应区域项目的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4)中标人需保证承租的农户屋顶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未出售、出租给第三人、未设置抵押等第三方权利且未与任何第三人签订任何有损发包人使用权或任何影响发包人正常经营的协议。保证发包人 合法使用农户屋顶,因农户屋顶出现问题影响发包人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华能辽宁凌源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

框架有效期:2022年11月30至2023年11月30日。本框架有效期为中标签订的框架服务协议有效期,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如招标人需要,可随时再次启动框架协议采购,用于补充新的框架协议服务单位。招标人不保证所有项目在服务期内实施,也不保证所有项目均签订EPC工程合同,招标人有权就本次招标区域的项目进行调剂或单独招标。

招标规模:

华能新能源广东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开发的华能辽宁凌源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利用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所辖区域现有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企事业建筑物以及居民楼屋顶(或房屋宅基地)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规模要求同一县/区行政区域建设规模达到10MW及以上,不设上限。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项目选址及场地落实、可行性研究、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2.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消防设备等);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安装、施工协调、临时用地、试验及检查测试(含屋顶的承载力检测、屋面防水检测及施工));4.调试并网(包括并网手续、调度及购售电手续办理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系统调试、涉网检测调试、试运行);5.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性能试验、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6.质保期内的消缺、服务、培训;7.手续办理(包括项目前期入户协调及确户工作、开发协议/能源管理协议/租赁协议的签订、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安全预评价、消防备案和验收、建设期工程保险)等;8.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其他工作。

工期要求:在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至少30MW容量确户、协议签订和并网发电。具体时间节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不低于300户农户(每户容量原则上不低于20kW)或不低于6MW装机容量的能源管理服务协议(协议模板及协议名称由发承包双方确认),如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1000万元作为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合同价款。

(2)本工程需要投标单位出具同意垫资300万元的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若中标人违反垫资承诺,中标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1000万元作为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合同价款。

(3)与房屋所有者签订协议后首年租金在在光伏板铺设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由中标单位支付给用户。

(4)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所有项目实施都必须以通过华能集团公司投资决策为前提。如果投资决策不通过,则对应区域项目的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5)中标人需保证承租的农户屋顶(或房屋宅基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未出售、出租给第三人、未设置抵押等第三方权利且未与任何第三人签订任何有损发包人使用权或任何影响发包人正常经营的协议。保证发包人 合法使用农户屋顶(或房屋宅基地),因农户屋顶(或房屋宅基地)出现问题影响发包人开发建设屋顶(或房屋宅基地)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原标题:最低3.63元/瓦!华能7地2700户整县屋顶光伏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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